[檢舉] #1WxMW-xx_jimopon_違反板規3-1、3-2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1-07-13 18:55:00
一、檢舉人ID:oscarwu3041
二、被檢舉人ID:jimopon
三、違反板規:政黑板板規3-1、3-2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b.未明確對象,但於相同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擊行為。
c.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並發表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 代碼 網址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1WxMW-xx(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26171454.A.EFB.html
證據:https://i.imgur.com/afqShik.jpg
檢舉說明如下:
檢舉人(即本人oscarwu3041)於2021.7.13晚間政黑板發文「阿北為什麼不承認自己仇甲?
」,討論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對於「同志議題」搖擺不定的立場。
無料竟遭被檢舉人(即jimopon)噓文指控本人帶風向,並辱罵本人「又臭又賤」。從客觀
文義上判斷,合理推知其推文內容中的「你」為本篇作者(即本人)。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008號判決之判決理由第二段第8行始,法院認為「賤人」
一詞乃意指他人輕浮不自重,客觀上顯為負面評價之字眼,有指責、嘲諷、輕視、使人難堪
之意思,而屬足以貶抑他人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之侮辱之詞無訛。
故本人認為被檢舉人有企圖引戰、侮辱板友之虞,且惡性重大,故透過正當申訴管道請求板
主能給予被檢舉人應有之懲罰,以正視聽、端正政黑板風。
以上。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21-07-15 01:14:00
呼叫雙方說明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1-07-15 02:30:00
被檢舉人有非常明顯的引戰意圖,尤其是在該則推文底下繼續抹黑本人。因此我合理懷疑被檢舉人是想要刻意迴避台北市長對於同志議題搖擺的態度,並透過貶低他人的詞語來辱罵質疑的人。本人認為以嚴重影響政黑板的討論風氣,希望板主給予最嚴厲之制裁。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1-07-21 20:52:00
意見:無違規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21-08-03 04:04:00
意見: 未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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