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X5y_1oE bluenan 板規3-1、3-2

作者: jason486 (Jason)   2021-08-15 16:00:17
一、檢舉人ID:
jason486
二、被檢舉人ID:
bluenan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謾罵攻擊規範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違規文章代碼:#1X5y_1oE (HatePolitics)
違規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28950465.A.C8E.html
違規證據:
https://imgur.com/VHKemzw.jpg
推 bluenan: jason486? 最近因該官司不少要跑法院吧? 08/14 22:37
→ bluenan: 賤欠人 08/14 22:37
違規事實說明:
被檢舉人bluenan於該篇文章直接點名本人ID辱罵本人「賤」
裁判書系統:
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008號判決之判決理由第二段第8行始,法院認為「賤」
一詞乃意指他人輕浮不自重,客觀上顯為負面評價之字眼,有指責、嘲諷、輕視、使人難
堪之意思,而屬足以貶抑他人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之侮辱之詞無訛。
萌典:
賤:
地位卑下的。
如:「低賤」、「卑賤」。
輕佻不自重。
如:「賤人」、「輕賤」、「賤骨頭」。
作者: dahanjian (挺馬拔刀隊隊長)   2021-08-15 16:16:00
受理 請當事人回應意見:違規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1-08-15 18:10:00
手機輸入法錯誤,並不是完整的一個句子,第二段並不是回覆這篇文的無證據顯示第二段不完整推文與第一段的關聯性
作者: jason486 (Jason)   2021-08-15 18:57:00
如果是手機輸入錯誤,當下應該立刻澄清說明。查該篇推文,被檢舉人完全沒有澄清作為。顯然輸入錯誤的說法,只是被檢舉後的推託之辭。倘若此說辭可被接受,那以後皆可在政黑板推文點名他人,跳行怒罵之,事後再全推給輸入錯誤、連續兩行文字並無關聯等推託說法,那板規第三章將形同虛設。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1-08-15 19:09:00
兩句推文沒有連貫性,你根本無法證明是針對你的推文賤欠人連貫三字,也並非正常會使用來罵人的完整句子,硬要連結,是觀看者自己的心理感受,上下推文並無連續性,真要罵人,可以直接補足字數,何需在另行第二段推文推文可以看出是同一時間發出的,輸入錯誤部份,就不是針對檢舉人的,為何要澄清?連貫全推文來看,第二句推文明顯無意義,你無法證明這是連續完整的推文
作者: dahanjian (挺馬拔刀隊隊長)   2021-08-15 19:38:00
d版主收回意見等完整答辯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1-08-15 19:40:00
請檢舉人先證明,通常用"賤欠人"三字罵人的一般事實,若平常就沒人使用這三字罵人,就代表正常不會使用這三字,來做為罵人,三字拆開來看當然有問題,但輸入法錯誤就是會有這種莫名詞句出現。
作者: jason486 (Jason)   2021-08-15 20:10:00
"賤欠人"明顯就是"賤人”多加一個欠字。如果多加一個字就不算辱罵,那以後在政黑板說“幹H你娘“,也不算罵人,因為大家都說“幹你娘”,沒人說“幹H你娘“;再者,光是“賤"字,不論在法院判決系統或萌典,皆顯示該字有貶損他人人格之意。如本人先前所言,若被檢舉人該番推脫之詞可被接受,那以後政黑板鄉民皆可藉此說法來規避板規三之懲罰,將助長板友相互辱罵攻擊之風氣。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1-08-15 20:15:00
三個字一起出現怎能單拆做解釋 ?況且你也無法舉證用"賤欠人"做為罵人的含義,連我這推文人都不知道了,自行連結還要硬推我主觀犯意? 等你先能舉證一般人用"賤欠人"三字做為辱罵的一般事實,這檢舉案才有證據成立"賤欠人"明顯就是"賤人”多加一個欠字。只是你個人想法,但事實是"賤欠人"三字,你無法推測是要補足字句辱罵他人,或是無意義字句整個推文來看上下連續性明顯性不足,事實不能被以風氣,臆測之詞,來作為判決基礎,檢舉人無法證明,我方意圖辱罵
作者: jason486 (Jason)   2021-08-15 20:34:00
做最後一次意見陳述:如果這種說法可被接受,那麼以後政黑鄉民皆可針對板友使用辱罵言詞、多加一個字,然後推託為手機輸入錯誤,便可以規避板規三,則政黑板秩序將如何維持?以上。
作者: bluenan (布魯斯)   2021-08-15 20:37:00
合理詞句拿來檢舉還可以,這種無意義詞句硬要連結成罵人,莫名其妙光"賤欠人"三字就無法解釋含義了,硬要抹我加一個字罵人?上下推文還不連續,現在是要看事實,還是要寫故事寫小說?恁爸過往推文記錄要罵人都是很明確的,加一個字罵人規避版規? 看看有多少版友會這樣做? 為了檢舉而檢舉,現在要罔顧事實了?加一個字罵人規避版規? 你說真的嗎?我也作意見最後陳述,雖然前面講了很多,推文裡有髒字,但不能辨別是否要用來辱罵,就不能直接認定為辱罵,更何況推文還有上下連續性的關係,主義詞句三個字不是一個完整詞句,不見得一定用在何種情況。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1-08-19 00:39:00
意見:無違規
作者: dahanjian (挺馬拔刀隊隊長)   2021-08-19 11:25:00
意見: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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