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
jason486
二、被檢舉人ID:
bluenan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謾罵攻擊規範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違規文章代碼:#1X5y_1oE (HatePolitics)
違規文章網址: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28950465.A.C8E.html
違規證據:
https://imgur.com/VHKemzw.jpg
推 bluenan: jason486? 最近因該官司不少要跑法院吧? 08/14 22:37
→ bluenan: 賤欠人 08/14 22:37
違規事實說明:
被檢舉人bluenan於該篇文章直接點名本人ID辱罵本人「賤」
裁判書系統:
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1008號判決之判決理由第二段第8行始,法院認為「賤」
一詞乃意指他人輕浮不自重,客觀上顯為負面評價之字眼,有指責、嘲諷、輕視、使人難
堪之意思,而屬足以貶抑他人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之侮辱之詞無訛。
萌典:
賤:
地位卑下的。
如:「低賤」、「卑賤」。
輕佻不自重。
如:「賤人」、「輕賤」、「賤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