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可以發現,政黑板有違規慣犯想到一招惡意亂板:
故意犯下可以更改的明顯違規,有人檢舉後修文宣稱已經沒有違規,
此舉可以浪費檢舉人的檢舉額度,逼使其暫時無法檢舉。
板主應該針對這種狀況做出處理,不然某些人發文故意違規,然後盯著檢舉板看,
一有人檢舉馬上修文,就可以耗掉檢舉人的檢舉額度。
板主因為不可能即時處理的關係,就這樣讓這種人亂板成功又免於處分。
檢舉人等於被釣魚,變相在檢舉板被一定時間禁言,檢舉權利受損。
建議板主直接公告加上處理細則:
「違規事實以檢舉文發文時間為準」
之後編輯文章或是刪除文章,違規一樣成立。
板主看得到編輯紀錄,也看得到資源回收桶,要查證不難。
那種明顯的故意違規顯然是來亂板的,請板主處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