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nicetree
二、被檢舉人ID:arsonlolita
三、違反板規:
9.檢舉案張貼後,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違者證言不採用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違規文章:
文章代碼(AID): #1XWtZLn5 (HateP_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6006101.A.C45.html
違規推文:
推 arsonlolita: 你查無良就有一堆了11/08 09:06
→ arsonlolita: 你把我案子拼在這裡我也只能在這回哦,不要偷桶人11/08 09:07
依規定檢舉案須依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
板主如果沒推文、站內信、水球通知,連抗辯推文都不行
依arsonlolita推文內容看來,板主應該沒請他發言,未經板主控管發言違反政檢板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