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XjmSur7 zeuswell 政檢板規3-9、1-4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1-12-14 09:52:23
一、檢舉人ID:
TWTP2018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9.檢舉案張貼後,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違者證言不採用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第一章 總則
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外,違規情況不嚴重應採「微罪警告」,當累積犯滿上限3次警告
下次違規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判決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AID): #1XjmSur7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多篇文章 zeuswel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9384888.A.D47.html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2-14 10:09:00
我一樣啦,要判違規可以,麻煩版主到時都上小組說啦「eagleofsouth #1WCslTDk 政檢3-9」這串幾篇,麻煩版主自己去看其中現任的也判無違規你自己發建議文要改3-9新增罰則,以為刪掉我就會漏掉?我倒是想知道我能影響版主什麼判決,至少D很難被我影響吧?我講話拿得出根據,你只會抹我張冠李戴什麼的反正你發幾篇我一樣推文請版主自己拉回去看最新判例解釋相較你被抓到8小時發兩篇檢舉文,還硬要自己解釋,我應該算很文明了推文完畢。版主要不要採用隨便,反正跟之前判決不同的部分都上小組說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1-12-22 02:42:00
意見: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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