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YEQV_Fn (HatePolitics) 判決公告違反版規、群組長公告、站規
說明:
一、依據 L_SecretGard (心情小品集) 組規 第9條 辦理。
二、旨揭判決違反「政黑版規一-1」
該版規條文為:「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
,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轄。」
版規寫明本版接受法律、公約、站規管轄,版主群肆意擴張解釋成版主代替
法官審判有無違法、代替教育部認定有無違反公約、代替站長裁定有無違反
站規,係違反「罪刑法定原則」—類推禁止原則,不當擴張本條版規解釋,
擅自扮演法官、教育部、站長的角色,屬違反政黑版規一-1。
三、旨揭判決違反「政黑版規一-8」
該版規條文為:「所有板務應依政黑/政檢規定執行/處分」。
版規寫明所有版務、所有版務、所有版務(重要說三遍),沒有例外,全部
的版務都應(不是『得』,不是版主可以隨意選擇哪一個版務照版規執行、
不爽的時候就不用照版規執行)依政黑/政檢版規執行。
換言之,翻遍整部政黑/政檢版規,並無規定違反法律等於違規、違反站規
等於違規,那怕是光明正大地造謠,同樣也沒有違規。
以 政黑版規一-1 處理本案,同樣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四、旨揭判決違反 GeminiMan 前群組長判決公告
判決公告:https://bit.ly/3NgiNnE
群組長明確指示,版主認定看板違規行為,需以板規作為處分的法源依據。
這樣的觀念同樣呼應前述所提政黑版規一-8,所有版務應依版規執行之規定。
五、旨揭判決違反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https://bit.ly/3KZ6dHp
站規賦予版主的權限有:「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規權......(略)」,
共計20個權限,但裡面可沒有賦予版主有司法審判權(站規也沒資格賦予,
那是憲法賦予法官的)、教育部裁定權、站規認定權。
版主群不當類推、過度衍伸 政黑版規一-1 之規定,自認法官就擅自裁定有
無違法之行為,非屬站規賦予版主的權限,係屬違反站規。
以上,建請版主群依照政黑/政檢規定更裁此案。
本建議案作為小組檢舉案之溝通資料,同步轉知 liam1984、sos007sos、s3z15a3z15a
三位版主,懇請各位版主於72小時內函覆本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