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版規建議草案
禁止造謠,違者刪除違規言論並水桶N天。
檢舉人於檢舉時,需檢附證據(政府機關公告、文件、法律等具公信力之資料)
證明被檢舉人造謠,否則為無效檢舉。
設計構想:
1. 檢舉人需負舉證責任,不能無憑無據說人造謠。
2. 只接受政府機關公告、文件、法律之證據,也可以說只管對這類資料的造謠。
包括但不限於:立法院、行政院、主計處、疾管局等公告....
3. 不能隨隨便便拿個Google連結、蔡英文的話、名嘴、政論節目等資料來證明被
檢舉人造謠。
被檢舉人需提出佐證(報章雜誌、書籍、政府機關公告、文件、法律等等不易偽
造之資料、網路連結)證明自己所言不虛。
設計構想:
1. 被檢舉人一旦被檢舉,多了報章雜誌、書籍的資料來證明自己所言非需、有憑
有據,換言之,最多只能接受中時的方式,隨隨便便拿個版友的言論就來發新
聞。
2. 承上,被檢舉人不能隨隨便便用個Google連結、名嘴、某政治人物的話來作佐
證抗辯,除非被中時引用作成新聞。
3. 只要被檢舉人有所憑據,就算最後認定為不實言論,那也只能說報章雜誌、書
籍說的不實,被檢舉人只是誤用,並非存心造謠。
不受理對版友、政治人物、政黨及其他參與政治議題相關團體之造謠。
設計構想:
1. 版友的資料,版主無從考證,避免爭議,版友自行處理,被人誹謗,不滿就自
己去提告,版規不處理。
2. 政治人物、政黨等政治團體,被人身攻擊,版規都不管了,被誹謗,一樣不予
受理。
結論:
1. 版主若想管理造謠言論,就是立規納管,不要用個 政黑版規一-1 就來管。
2. 造謠,個人是不太想管,對於造謠,最好的方式,就是準備好證據,直接回文
打臉,版主不是萬能,不需要替版友明辨是非,告訴版友什麼是對的,什麼是
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