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於現任政黑版主群的版規認定標準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22-06-02 00:15:12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YbuAWPl ]
作者: askingts (地獄山貓)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Re: [討論] 綠粉:你在政黑叫人塔綠班應該被水桶
時間: Wed Jun 1 23:15:42 2022
政黑版越來越難混了
現在連用字遣詞都要特別小心
以前的版規 你罵對方「藍蛆、屎蛆、綠吱」 也是ok的
政黑有段時期的版規更寬 你罵對方「柯糞吃屎」更是ok
因為有扯到政治族群 當時政黑版主就不管
現在不曉得哪個混帳政黑版主 加那個什麼判決書系統
【只要詞彙上過台灣法院 被台灣法院法官判決過有罪 那就是貶抑詞】
殊不知台灣司法給予法官【自由心證】的裁量權很大
一樣罵同樣的詞彙 有些法官認為不算罵人、有些法官認為算
有些法官認為網路人格權不等於現實人格權 有些法官認為網路人格權等於現實人格權
一樣跟未滿14歲的國小女童性交
有些法官認為女童外表成熟 幹他的那個男子無法分辨 故判無罪
有些法官不管女童外表 只看女童年齡 你幹了未滿14歲的女童 那你就是有罪
【這些都是實際在台灣司法上發生過的司法案例】
現在不曉得哪個混帳政黑版主 加那個什麼判決書系統
只要被台灣法院判決過有罪的詞彙 你就完全不能在政黑版使用
這是哪一招? 要這樣執行版規 那這樣真的很好執行版務判決
我只要隨便找個司法有罪判決的詞彙就行
還有
人身攻擊應該是限定「當事人」才可以檢舉 現在政黑版規也不管這條了
隨便路人都可以檢舉你人身攻擊 只要那名路人看你言論不爽就行
最扯的政黑版的近期水桶個資判決
一般人「有上過新聞媒體就是公眾人物」
既然是公眾人物 任何人都可以直言姓名在政黑版上公開討論
這是以往政黑版主的執法認知
現在這三個政黑版主也不知道在搞啥鬼 選出這三個奇杷政黑版主 作這種奇杷版務認定
在政黑版直書四X貓的姓名 居然違反了政黑版個資版規 那人直接被判水桶
原來四X貓這種人「不算公眾人物」 政黑版不準旁人寫他名字討論就對了
選出現在這三個政黑版主 處處以台灣法院判決書系統當執法人身攻擊標準
連台灣的每個法官都有「自由心證」 同樣詞彙有些法官認為不算罵人
這些政黑版主也不管了(也可能他們智力也有限 沒想到這層面)
反正拎北這三人當政黑版主 拎北就是按照司法判決書系統執行人身攻擊版規就對了
還有居然連路人也可以檢舉你人身攻擊 真是讓我傻眼
我罵對方 對方不在意 但路人在意 所以路人可以檢舉我 讓我被水桶
還有直寫個資違反政黑版規更是一絕
不管對方有沒有上過新聞 google能不能搜到這新聞上他的名字
你只要敢在政黑版直寫姓名 你就是要被水桶
選出這三個政黑版主 產生這種執行版務標準 我只能說這是你們政黑版眾自找的
下屆政黑版主記得好好選 不要再選出這三個奇怪的人當政黑版主
政黑點:
※ 引述《TheoEpstein (Red Sox→Cubs→?)》之銘言:
: 剛剛有綠粉在推文表示的,在政黑板說人塔綠班要準備被水桶
: → lc85301: 其實我覺得 Theo 你是真的有可能被桶
: → lc85301: 幹版友你塔綠班就很危險了
: 好有趣喔,你們綠粉叫其他板友「四趴仔」「柯韓粉」等字眼就不用擔心違規。
: 但是叫人塔綠班就準備被水桶
: 這就是政黑板的言論自由嗎?
: 塔綠班佔領了政黑板,接下來就是要淨化板上使用者了吧。
: 大家最好做好準備,他們會開始攻擊排擠不支持民進黨的言論。
: 尤其是最近失去了幾個側翼網軍之後(被時代力量提告之類),
: 剩下的塔綠班一定更為狂熱,務必使命必達。
: 少了維穩板,就要把政黑變成新的維穩板,抓穩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1-06-01 23:17:00
推政黑點
作者: kuninaka   2021-06-01 23:18:00
是哪個版主改的阿上次馬粉很氣憤要讓我消失狂貼判決書連結,結果都貼錯
作者: zxcvbn123456 (小黃)   2021-06-01 23:18:00
柯網軍的八卦版就沒這麼複雜 批評CF就水桶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1-06-01 23:19:00
你想要……何瑞英?嗯嗯嗯
作者: btoco (望盡天涯路)   2021-06-01 23:20:00
塔綠班塔綠班,玄天上帝CF棒棒
作者: sxing6326 (話題終結者)   2021-06-01 23:21:00
所以我就叫某B告告看啊!判決書成立就可以桶了,我有看板規好嗎回錯篇,sorry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1-06-01 23:22:00
那連起訴都很難好嗎?他氣的是我不跟他討論直接叫他塔綠班而不是塔綠班有貶意(他沒有證明這點)
作者: kuninaka   2021-06-01 23:22:00
這樣是要檢舉啥他找他媽媽來罵你不就好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1-06-01 23:23:00
你要去告什麼?「警察先生,這個網友不跟我討論,我要告他藐視我」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6-01 23:23:00
近期的個資案?你是不是看錯內容了
作者: sxing6326 (話題終結者)   2021-06-01 23:23:00
對啊,所以我就說讓法院認證
作者: kuninaka   2021-06-01 23:23:00
媽媽上電視哭一下就有人幫他罵你
作者: CHENXOX   2021-06-01 23:24:00
比起帝八板 政黑的規則清晰明瞭 嘻嘻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1-06-01 23:25:00
他那內容去告都不好意思跟警察開口了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1-06-01 23:25:00
千萬不要罵人靠爸大嬸婆哦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6-01 23:26:00
另外你內文寫政黑版主「可能他們智力也有限」我怕他們三個會派代表檢舉你3-1喔
作者: dawncloud (浮雲)   2021-06-01 23:26:00
因為塔綠班三字去檢舉告人有點玻璃心呢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21-06-01 23:32:00
嗨嗨山貓哥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6-01 23:33:00
3-1改成詞義相同啊,誰知道他們會怎麼解釋「智力有限」說不定覺得跟「智商不夠」「智商低」同意思啊
作者: kuninaka   2021-06-01 23:34:00
3-1不用判決書嗎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6-01 23:34:00
要啊,但版主可以自己解釋辭意啊,找辭意相近的去搜尋判決書都可以
作者: kuninaka   2021-06-01 23:35:00
那這樣用判決書幹嘛XD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1-06-01 23:35:00
該改革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6-01 23:35:00
定罪用的,至少他們自己定義辭意應該也沒誇張到指鹿為馬的總不可能把塔綠班定義成「白癡」去找有罪判決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1-06-01 23:38:00
我標題打錯字了,是班不是板,剛剛有人提醒才發現謝謝,但我是用手機(汗) 重訓中
作者: faiya (Dis)   2021-06-01 23:45:00
某個就講魔王的還被上訴到小組長耶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6-01 23:56:00
明明說了很多次是因為妖魔鬼怪有判決書才被捅的,跟魔王無關啊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06-02 01:57:00
我們使用判決跟萌典的用意是為了避免心證範圍過大造成爭議 然而我們上次也為了個別字詞有修正過版規 請仔細看修正的脈絡就可以知道 我們當然知道完全按照判決書系統也會引起爭議 所以才修正詞義相同認定至於指定對象 我們一旦認定放鬆檢舉人又認為我們大小眼我自己講了魔王也沒指定就進桶 還小組長判的你真的認為我們在限定政黑的言論自由嗎?有不滿的地方可以提出建言我們都會看真的沒有必要用這種語氣我一再有告訴各位我們的管理方針政黑版是盡量給與自由 政檢版則是要解決紛爭的地方 不要把政黑那邊的發文方式帶來這裡 只會使紛爭擴大自由跟法治 這兩個永遠是相異相剋我們很清楚這點 所以想從中尋求平衡點過去的版主管理方針那是過去了請你好好面對新的政黑 不管你喜不喜歡凡存在 必然合理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6-02 06:58:00
路人檢舉是怎麼回事???板規不是有限定當事人檢舉嗎???另外政黑不是不能討論板務嗎??政檢板規第三章3.檢舉案涉及點名特定板友時,只有當事人才能發文檢舉,不受理代他人檢舉Z大呢???這篇的問題Z大怎麼沒點出來...人呢??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22-06-02 10:25:00
現行制度有判決書依據至少心服口服 可以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6-02 11:19:00
你說我就要做喔?四叉的部分我幫你們澄清了啊,剩下自己回應吧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6-02 14:48:00
喔喔..抱歉了,你不說我還以為你說板規小天使呢..*你是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6-02 15:18:00
我問的你們不管、有時還會答非所問,幹嘛別人問的我要幫你們答啊..四叉是跟我案子有關我自己回答,本來版主就要自己回應問題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6-05 13:22:00
小天使在抱怨了啦,你們都沒注意到小天使賭氣,太委屈!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6-05 13:27:00
我懷疑這篇有兩個人犯了版規7-2的「酸人」不過我們和平相處喔,比較現在一天一篇而已很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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