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euswell (政治顏色的三重BUFF)》之銘言:
: 所以前面有人整理的超貼資訊版主會處理嗎?
: 不然我真的會懷疑版主確定是三個?
: 反正是公告私信檢舉不受理
: 有人幫你們整理好發在政檢,就不是私信了
: 而且這也是6-7的範圍內,前面超過七天的都可以勤勞的處理掉了,有三個版主處理這些
: 應該不難
: 不然快超過七天了,我也檢舉不完
: 我還有紀錄這2-3天的要檢舉,沒額度啊!
: 隨便巡都還有20件左右
: 要不然就請開放額度
: 不要不做事,又不准人檢舉
: 有夠扯的
就從最基礎的法規開始讀
https://imgur.com/nLX5Rxt.jpg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維持板面秩序是板主最主要的責任
在政黑板規 第六章 板主規範 第6.7兩項
6.板主對於言語攻擊/謾罵攻擊/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
才能進行判決。
(項目為第三章 與 第二章-13、第二章-14)
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得主動處理,以維護版面秩序。
(項目為 2-1 2-2 2-5 2-6 2-7 2-8 2-9 2-10 2-11 2-12 2-15 2-16)
除第三章 第二章-13 第二章-14外
有很多項次是板主得主動處理的
基於板主的權力義務條款 你寄信給板主要求板主處置違規
如果是屬於板主得主動處理的項次 本不應視為檢舉
而是板主知悉就應安排時間處置的違規
推 larusa: 你要先寄信溝通 08/17 20:50
→ zeuswell: 這種事要溝通啥,等等說我私信檢舉剛好入套,我才不幹08/17 20:52
→ zeuswell: 咧 08/17 20:52
叫你寄信 是因為小組組規規定的
第四章 檢舉相關
第 9 條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如板主違反群組規或本組組規、
本站有關板主權利義務及板務管理之各項規定或有其他不當行為,
得於本組提出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
一、證明文章或相關證據。
二、引用站規、群組規、本組組規或該管板規。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至於板主發公告主張私人信箱不受理檢舉同時又限縮檢舉板的檢舉量
導致板面混亂無法閱讀
板主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不就是應該請小組介入的時候了
不然狗吠火車是要吠到甚麼時候 PS:我沒有說你是狗 不要檢舉我喔 是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