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版友們。我們來討論這個尺度ok不ok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3:16:56
我剛剛看到這案,#1YvaW-Md (HateP_Picket)說某人是
「垃圾窩裡帶頭的丐幫之主 」
有版主判未達
然後我們知道之前把第三章的必要條件之一改成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意思是什麼?意思就是:只要詞的意思認定為一樣,符合判決書就可以成立
舉例:
智商可能不高,可以理解為》智商不高、智商低
叫人去看精神科》罵人精神有問題、神經病
然後罵人丐幫幫主》不就是乞丐嗎
→ DameKyon: 王王冷更是在垃圾窩裡帶頭的丐幫之主 07/31 16:32
指名罵人是乞丐居然有判決未達的可能
(因為全案還沒審完,所以暫時叫*可能*)
另外第三章除了侮辱外、還有妨礙名譽
剛好、說人住在垃圾窩,是有妨害名譽案件的
→ DameKyon: 我就說了那句丐幫幫主不是貶義而是玩梗而已 08/19 07:31
看來經過之前的種種紛爭,可能有版主幫我們找到解套的方法了。
只要說自己只是在玩梗,不是貶義,就可以安心啦
不過他判未達沒給理由,所以不確定他是不是也認同罵人者的理由
大家覺得這案涉及第三章的內容如何呢?
另外、前面有案子罵人「可悲」,也判未達了
說好的只要判決書有的內容有就判違規呢?
版主不是說自己不是法官
僅需要認定貶義詞有出現在判決書內而已嗎?
自己踩的標準要踩穩
https://i.imgur.com/F9bgQz4.jpg
https://i.imgur.com/ZPv3U7M.jpg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13:26:00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3:28:00
然後呢,兩案都滿足指涉性,如果有人罵你香蕉,你也可以去檢舉喔,但指涉性要夠現在搞的版規就是這麼畸形,但標準要踩穩喔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13:29:00
我一律回答:靠爸大嬸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3:30:00
什麼意思= =,我是認真討論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13:30:00
之前懶得教妳,簡單說就「法官自由心證」+「合議認定」~政黑正好有人提到,所以沒必要再對妳隱瞞,妳懂不懂沒差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3:32:00
然後呢,外面法律是法律,跟這邊版規執行有什麼關聯?你以前就說了,但沒用啊,你當版主是法官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13:32:00
簡單說,就像你要求板主群請假一樣,也對、也不對…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3:33:00
版規就寫1.明辭意相同》判決書有的詞就判違規2.指涉性足夠》違規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13:33:00
程序正義是要請假,但實務操作有兩個特許,板主不只一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13:34:00
其次是不論板主願不願意請假,都有有事跟沒事的案例。是妳天真一直執著於批踢踢的標準一致,法院都能例外了,批踢踢不行?上一篇妳可以離題要求我回答離題的問題,這篇又不許了?小天使可以雙標放火,我們不能離題點燈,真有趣!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13:37:00
簡單講,我認為liam板主的判罰尺度寬很多,會不會是因此……嘿嘿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13:37:00
簡單說,妳想雞蛋裡挑骨頭,要看板主群跟組務要不要陪玩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3:37:00
我希望討論的人只要回答我兩個問題1.只要判決書中出現的妨害名譽跟侮辱有包含其用字2.指涉性條件滿足,是不是就是違規其他愛離題的我都當沒看見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13:38:00
指涉性就很主觀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13:39:00
看不見可能是白內障,要看醫生可以順便掛腦科。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3:39:00
至少我文中寫的兩案指涉性很夠了吧,都直接用英翻中打出人id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13:40:00
這個板叫政黑檢舉板,不是你個人板,不是你私人信箱!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3:43:00
像「可悲」那案→ boogieman: 路西弗退化成貼圖機器人了 真可悲08/27 18:09檢舉人ID是:luccifar,有人會覺得他不是在罵檢舉人嗎kingkingcold直翻王王冷,應該也很明顯吧。所以to fall,這很客觀知道在說誰吧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09-07 13:48:00
政檢7-2不是禁止酸人嗎 白內障掛腦科不太好吧那是眼科那個判決書的正確用法 真的很迷就是了 XD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13:52:00
政檢板不能酸人哦?我好像酸了板主大人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3:52:00
沒辦法,改成現在這個版本之前我就測試過了,小組長同意版主的答辯說法(倒數第二張圖)那既然如此。只能照標準走,這標準很硬的。沒什麼雙標空間,所以建議你可悲那案也去申訴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09-07 13:53:00
7-2那條我也是被人檢舉才知道正確用法的 XDDD我等等CD到了 就會檢舉這條 嘻嘻啊 我不是要檢舉J兄 是檢舉別人 請不要誤會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15:24:00
https://imgur.com/roTk5dr笑死,太狠了,殺人豬心啊!你檢舉的那位也是j兄呢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2-09-07 15:34:00
我覺得不用討論別人的判決,要就當事人去申訴。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15:38:00
倒是那個整天罵qk的是怎樣啊?跑步哥2.0喔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5:45:00
討論版主的新標準若定案後以後可以怎麼避或是怎麼解決跟之前標準不一樣啊,當然當事人申訴不申訴是他們的事,反正大家都知道判例很重要。一直變來變去只會又變亂而已那個一直買帳號的去帳號部跟sysop就知道怎麼一回事了,目前知道他買來發文的幾乎都是被盜這人比跑步哥還厲害,帳號幾千登入也不便宜,調高門檻都防不住他不過他一拿買到的帳號發文,我也馬上送給帳號部停權了。速度超快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2-09-07 17:36:00
你要不要去當版主? 尊重很難?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18:03:00
關尊重什麼關係?要求判決一致很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18:42:00
妳有看過臺灣除了柯賜海還有誰天天在抗議政府標準不一致隔壁老王是不是偷吃,偷吃的對象生小孩痛不痛,關妳屁事妳檢舉or被檢舉,不服板主認定、覺得標準不一,可以申訴不是別人的案子妳看不下去,非當事人就能跑到法院靠腰。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7 19:39:00
所以我之前為什麼提這個[建議]主要精神就是如上開這樣□ [建議] 同意開放文章上限至十篇,但限縮檢舉制度文章代碼(AID): #1Z12j2N7 (HateP_Picket) [ptt.cc]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9-07 20:01:00
我覺得既然指名了,就是看那個詞有沒有貶義,板主要開放乞丐指名也不是不行...之前也開放過腦霧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0:06:00
樓上終於來了一個懂的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9-07 20:09:00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0:14:00
腦霧的話是可以說,因為沒有判決書的案在內。很明顯我討論的是,只要判決書內有的罵人的字,既然指名的就是違規吧,這標準可是這任版主剛上任不久,我經過小組上訴,版主答辯,小組認同得出的喔不過就是在確認標準而已,總有人在離題,不想討論可以不要進來洗推文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09-07 20:26:00
z大方便貼個小組那篇的連結嗎 我想作為往後申訴的參考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0:34:00
#1YG2gYMQ (L_SecretGard)》唯一一個版主答辯#1YHO1MnJ (L_SecretGard)》小組宣判文,內文可得出小組認同版主所說,他們只需負責判斷判決書內有相關字眼並為有罪判決以上自行取用除了指涉性外,版主應該不負責判斷相關字眼是不是在玩梗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21:02:00
尊重是啥鬼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2-09-07 22:24:00
那個,我覺得沒什麼討論必要尺度的原因是,他們任期等選後調回門檻,可能只剩兩個月,那是下一任板主的事了對現在尺度不滿就申訴送組務,我想應該是共識。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2:39:00
反正就請大家討論幾個案件是不是跟他們最早設置出來的標準不同嘛,最早的標準是怎麼生出來的我東西都丟了,大家都有眼睛,自己看吧。你怎麼敢確定下一任不是這三個….?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5:05:00
就說不要再看判決書了啦不要再把臺灣司法全套搬到網路來要搬要不要全部都完整搬來?網路本來就很多灰色空間你硬要把這些灰色地帶搞到都沒有?講難聽點,你要把判決書全部都搬進來那中華民國政府播遷或流亡到臺灣之前判例要不要都套用司法是不斷在「與時俱進」而非「抱守殘缺」的版主就不過三個人而已,法官有法官助理、書記官在幫忙當然我也不想這句話被你抓來用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5:10:00
我覺得樓上真的很盧,不然你要光憑版主心證判案?你覺得爭議會比現在少?現在就是給一個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判決書有的字詞」,然後搭配是否確定「指涉」他人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5:10:00
我前年競選補選版主時就提出過政見設立「看板警察」法官有自由心證,版主當然更有自由心證「網路」就比「法律」寬鬆不要搞到這麼嚴苛啦PTT人都這麼少了還管一堆管到海邊去是真心想看PTT倒喔?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5:12:00
你每次打那麼多內容到底有什麼幫的上忙的…包括什麼開放額度十篇、限縮檢舉。如果讓你這麼做了,門檻還不突破限制來到6000版主才能有餘裕導正版面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5:12:00
所以我就說設立「看板警察」啊你實在沒看懂我兩年前政見我的話啦,是會給喜歡檢舉的人檢舉到爽為止甚至把政檢版每一篇檢舉案都搞到變成一個國民法官法庭大家都可以在下面批判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5:14:00
第三章判決成立條件有2項,一項沒辦法變,一項是可控制的,不要過度幻想是去擴大可控制的那項,那家舞照跳馬照跑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5:14:00
我去看一下版規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5:15:00
因為你常常打的落落長,實際上沒參考價值…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5:15:00
問題現在就是沒那麼多人喜歡檢舉就如同現實生活中沒那麼多人喜歡訴訟一樣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5:16:00
我一般不會想跟你討論這個…剛好忙完上來看到,不然你比某人還盧,不同面向的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5:16:00
因此我覺得「根本之道」在於活絡「政檢版」讓這邊很多人會跑來看戲喊燒大家表達對被告正反面意見這樣瞭解嗎?瞭解嗎?進而大家愈來愈懂得政檢版該怎麼用就可能會勇於檢舉了少框到「活絡」,「活絡政檢版」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5:17:00
第三章的檢舉案一般都傳被檢舉人來答辯,你講這有什麼用?該不會你支持第二章無聊的小違規也找人來發表意見吧?…你慢慢來我不陪你了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5:18:00
什麼叫「一般」?又沒有要找人你實在是檢舉案下方如果祇有三位版主能表示意見誰會想看啊?誰會關心啊?就是等到判決結果出爐,版主公告之後才對結果表示意見而我的想法是,在審判過程中就引進圍觀看熱鬧的鄉民這樣這邊才會更加「相愛相殺」熱鬧起來啊這邊就是自由開放無關鄉民進場表示意見才好玩才刺激啦政黑是一個戰場,把政檢也變成另外一個戰場才好玩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00:00
樓上你跟一個常年選不上板主的想討論板主標準,然後呢?我去找當不了法官考不上檢察官的討論執法標準意義在哪?就算全部都不可思議的達成共識,板主跟群組不採納有屁用這篇就好像柯賜海跑到立法院或總統府舉牌抗議,不必逗留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06:00
我是藉機透過和他辯論來宣揚我的理念想法啦他也沒到這麼不堪,而且柯賜海很有錢好不好 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06:00
講白一點,之前判決有爭議可以像她被桶板主一樣走申訴這篇不是板主提問發起、非當事人,討論能幹嘛?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08:00
看有沒有人有共鳴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08:00
我們跟柯賜海討論出共識,可以影響立法院採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09:00
再講白一點,你是板主群,有人在你公司門口舉牌鬧場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09:00
最後媒體乾脆就不管他,當作活動人型立牌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10:00
就算建議有™一丁點屁用,你會認真採納還是否決?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10:00
我是在利用柯賜海啊XD 當然我沒有覺得 z 大是柯賜海啦就看版主有沒有形成一點新想法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11:00
馬英九那太剛愎自用,但馬英九也是有兩次懸崖斷馬之時國光石化、封存核四,這都可以算是政績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12:00
不管小天使是不是故意想逼板主對著幹入坑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12:00
他現在舞臺主戰場就是在這邊啊 =.=我是不太清楚他另外還有沒有別的戰場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13:00
她提出的是「建議」,不是「上級機關批示」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13:00
我在幫他覺得好玩的政檢版凝聚人氣政檢版如果也能是一個戰場我很樂見啊 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14:00
就算有100%的營養價值不是廢文,板主本就不必理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14:00
來戰區就是要戰啊,愈多戰區愈好是啊,我們在這提出的建議性質算是資政或國策顧問但採不採納還是要看總統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15:00
她的主場可能在私人信箱吧?政黑等級太低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15:00
噗噗,我不太清楚,他是一直都堅持沒有、沒有、沒有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16:00
簡單說,這篇要求,板主要回應個屁啊?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16:00
眼下沒有回應之必要啊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17:00
畢竟現在臨選前,確實不太會有制度重大變革來添亂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17:00
會有法官跑出來虛擬一份判決訂出裁罰標準喔?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18:00
法官也是能適度造法的啊,當然還是必須在合法前提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17:18:00
言盡於此,我追劇去。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7:20:00
你們兩個真的很合,一個沒參考價值、一個有愛離題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20:00
你為什麼適時跑出來=.=本來就想說先討論到這邊就好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7:22:00
沒有繼續討論了啊,你提出的太沒意義,他又只會離題。本來就講到這而已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30:00
你好像就祇會批評別人建議「太沒意義」「沒參考價值」下次你再出來競選版主時我會好好看你的政見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7:37:00
你前面提出十篇+限縮檢舉,你覺得這些版主是為什麼要限制一天一篇跟調到2000?還說要開放每個檢舉案讓人進來推文,那是不是非相關人等你言我一語沒完沒了?以第三章為例,判決標準就兩個,一個判決書、一個指涉性,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要其他人進來出什麼意見?我被以指涉性不明確水桶時就有人說活該,相反有人被以指涉性明確水桶時同一個人就說這樣也能桶?最後我申訴成功了。你覺得他們的意見有什麼用?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41:00
現在就臨選前特難管啊,你看我上上面到黃標的那篇有貼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7:41:00
我連續選了好幾屆了,就算我不覺得自己選的上還是會認真打政見,不像一堆人光靠一些不公正的政見就能選上,你要看也是可以,不過沒人care政見啦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7:42:00
當時好管是有版主會做事,你覺得現在這幾位一連串的動作是為了什麼?動腦想一下好嗎你目前講的方向都是這些版主不想做的,我也覺得太誇張,所以沒討論價值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44:00
https://upload.cc/i1/2020/09/06/5yYW2V.jpg69人的版我覺得沒什麼難管的當然和 kero 進行重大制度結構性改革也有關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7:45:00
所謂的版風自由,現在跟過去的版主作法完全不同,懂嗎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7:45:00
引進「版主合議制度」「不告不理原則」讓後續的版風變得更加言論自由以及版務更好管理這都可以算 kero 的德政選後再看看制度結構性改革本屆會否「有版主、會做事」選前我當然不指望啦,都已經這麼難管,又改革的話無異於拿石頭砸腳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17:53:00
你連合議制是誰搞的都不清楚…真的懶得理了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18:09:00
我就2020年才因緣際會來到政黑,口耳相傳是誰弄的又沒有去較真,不然我現在去稍微惡補下2020前版史好了我想應該是 hw102050版主大大於2017年6月20日00:00:00[公告] 政黑檢舉板板規_V2.0引進「水桶退文合議制度」不可不謂是德政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21:26:00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1:28:00
然後呢,兩案都滿足指涉性,如果有人罵你香蕉,你也可以去檢舉喔,但指涉性要夠現在搞的版規就是這麼畸形,但標準要踩穩喔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21:29:00
我一律回答:靠爸大嬸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1:30:00
什麼意思= =,我是認真討論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21:30:00
之前懶得教妳,簡單說就「法官自由心證」+「合議認定」~政黑正好有人提到,所以沒必要再對妳隱瞞,妳懂不懂沒差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1:32:00
然後呢,外面法律是法律,跟這邊版規執行有什麼關聯?你以前就說了,但沒用啊,你當版主是法官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21:32:00
簡單說,就像你要求板主群請假一樣,也對、也不對…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1:33:00
版規就寫1.明辭意相同》判決書有的詞就判違規2.指涉性足夠》違規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21:33:00
程序正義是要請假,但實務操作有兩個特許,板主不只一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21:34:00
其次是不論板主願不願意請假,都有有事跟沒事的案例。是妳天真一直執著於批踢踢的標準一致,法院都能例外了,批踢踢不行?上一篇妳可以離題要求我回答離題的問題,這篇又不許了?小天使可以雙標放火,我們不能離題點燈,真有趣!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21:37:00
簡單講,我認為liam板主的判罰尺度寬很多,會不會是因此……嘿嘿嘿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21:37:00
簡單說,妳想雞蛋裡挑骨頭,要看板主群跟組務要不要陪玩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1:37:00
我希望討論的人只要回答我兩個問題1.只要判決書中出現的妨害名譽跟侮辱有包含其用字2.指涉性條件滿足,是不是就是違規其他愛離題的我都當沒看見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21:38:00
指涉性就很主觀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21:39:00
看不見可能是白內障,要看醫生可以順便掛腦科。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1:39:00
至少我文中寫的兩案指涉性很夠了吧,都直接用英翻中打出人id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7 21:40:00
這個板叫政黑檢舉板,不是你個人板,不是你私人信箱!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1:43:00
像「可悲」那案→ boogieman: 路西弗退化成貼圖機器人了 真可悲08/27 18:09檢舉人ID是:luccifar,有人會覺得他不是在罵檢舉人嗎kingkingcold直翻王王冷,應該也很明顯吧。所以to fall,這很客觀知道在說誰吧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09-07 21:48:00
政檢7-2不是禁止酸人嗎 白內障掛腦科不太好吧那是眼科那個判決書的正確用法 真的很迷就是了 XD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21:52:00
政檢板不能酸人哦?我好像酸了板主大人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1:52:00
沒辦法,改成現在這個版本之前我就測試過了,小組長同意版主的答辯說法(倒數第二張圖)那既然如此。只能照標準走,這標準很硬的。沒什麼雙標空間,所以建議你可悲那案也去申訴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09-07 21:53:00
7-2那條我也是被人檢舉才知道正確用法的 XDDD我等等CD到了 就會檢舉這條 嘻嘻啊 我不是要檢舉J兄 是檢舉別人 請不要誤會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23:24:00
https://imgur.com/roTk5dr笑死,太狠了,殺人豬心啊!你檢舉的那位也是j兄呢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2-09-07 23:34:00
我覺得不用討論別人的判決,要就當事人去申訴。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7 23:38:00
倒是那個整天罵qk的是怎樣啊?跑步哥2.0喔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7 23:45:00
討論版主的新標準若定案後以後可以怎麼避或是怎麼解決跟之前標準不一樣啊,當然當事人申訴不申訴是他們的事,反正大家都知道判例很重要。一直變來變去只會又變亂而已那個一直買帳號的去帳號部跟sysop就知道怎麼一回事了,目前知道他買來發文的幾乎都是被盜這人比跑步哥還厲害,帳號幾千登入也不便宜,調高門檻都防不住他不過他一拿買到的帳號發文,我也馬上送給帳號部停權了。速度超快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2-09-08 01:36:00
你要不要去當版主? 尊重很難?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02:03:00
關尊重什麼關係?要求判決一致很難?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8 02:42:00
妳有看過臺灣除了柯賜海還有誰天天在抗議政府標準不一致隔壁老王是不是偷吃,偷吃的對象生小孩痛不痛,關妳屁事妳檢舉or被檢舉,不服板主認定、覺得標準不一,可以申訴不是別人的案子妳看不下去,非當事人就能跑到法院靠腰。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03:39:00
所以我之前為什麼提這個[建議]主要精神就是如上開這樣□ [建議] 同意開放文章上限至十篇,但限縮檢舉制度文章代碼(AID): #1Z12j2N7 (HateP_Picket) [ptt.cc]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9-08 04:01:00
我覺得既然指名了,就是看那個詞有沒有貶義,板主要開放乞丐指名也不是不行...之前也開放過腦霧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04:06:00
樓上終於來了一個懂的了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2-09-08 04:09:00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04:14:00
腦霧的話是可以說,因為沒有判決書的案在內。很明顯我討論的是,只要判決書內有的罵人的字,既然指名的就是違規吧,這標準可是這任版主剛上任不久,我經過小組上訴,版主答辯,小組認同得出的喔不過就是在確認標準而已,總有人在離題,不想討論可以不要進來洗推文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09-08 04:26:00
z大方便貼個小組那篇的連結嗎 我想作為往後申訴的參考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04:34:00
#1YG2gYMQ (L_SecretGard)》唯一一個版主答辯#1YHO1MnJ (L_SecretGard)》小組宣判文,內文可得出小組認同版主所說,他們只需負責判斷判決書內有相關字眼並為有罪判決以上自行取用除了指涉性外,版主應該不負責判斷相關字眼是不是在玩梗
作者: Fallenshit (落賽)   2022-09-08 05:02:00
尊重是啥鬼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2-09-08 06:24:00
那個,我覺得沒什麼討論必要尺度的原因是,他們任期等選後調回門檻,可能只剩兩個月,那是下一任板主的事了對現在尺度不滿就申訴送組務,我想應該是共識。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06:39:00
反正就請大家討論幾個案件是不是跟他們最早設置出來的標準不同嘛,最早的標準是怎麼生出來的我東西都丟了,大家都有眼睛,自己看吧。你怎麼敢確定下一任不是這三個….?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23:05:00
就說不要再看判決書了啦不要再把臺灣司法全套搬到網路來要搬要不要全部都完整搬來?網路本來就很多灰色空間你硬要把這些灰色地帶搞到都沒有?講難聽點,你要把判決書全部都搬進來那中華民國政府播遷或流亡到臺灣之前判例要不要都套用司法是不斷在「與時俱進」而非「抱守殘缺」的版主就不過三個人而已,法官有法官助理、書記官在幫忙當然我也不想這句話被你抓來用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23:10:00
我覺得樓上真的很盧,不然你要光憑版主心證判案?你覺得爭議會比現在少?現在就是給一個標準,這個標準就是「判決書有的字詞」,然後搭配是否確定「指涉」他人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23:10:00
我前年競選補選版主時就提出過政見設立「看板警察」法官有自由心證,版主當然更有自由心證「網路」就比「法律」寬鬆不要搞到這麼嚴苛啦PTT人都這麼少了還管一堆管到海邊去是真心想看PTT倒喔?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23:12:00
你每次打那麼多內容到底有什麼幫的上忙的…包括什麼開放額度十篇、限縮檢舉。如果讓你這麼做了,門檻還不突破限制來到6000版主才能有餘裕導正版面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23:12:00
所以我就說設立「看板警察」啊你實在沒看懂我兩年前政見我的話啦,是會給喜歡檢舉的人檢舉到爽為止甚至把政檢版每一篇檢舉案都搞到變成一個國民法官法庭大家都可以在下面批判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23:14:00
第三章判決成立條件有2項,一項沒辦法變,一項是可控制的,不要過度幻想是去擴大可控制的那項,那家舞照跳馬照跑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23:14:00
我去看一下版規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23:15:00
因為你常常打的落落長,實際上沒參考價值…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23:15:00
問題現在就是沒那麼多人喜歡檢舉就如同現實生活中沒那麼多人喜歡訴訟一樣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23:16:00
我一般不會想跟你討論這個…剛好忙完上來看到,不然你比某人還盧,不同面向的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23:16:00
因此我覺得「根本之道」在於活絡「政檢版」讓這邊很多人會跑來看戲喊燒大家表達對被告正反面意見這樣瞭解嗎?瞭解嗎?進而大家愈來愈懂得政檢版該怎麼用就可能會勇於檢舉了少框到「活絡」,「活絡政檢版」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8 23:17:00
第三章的檢舉案一般都傳被檢舉人來答辯,你講這有什麼用?該不會你支持第二章無聊的小違規也找人來發表意見吧?…你慢慢來我不陪你了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8 23:18:00
什麼叫「一般」?又沒有要找人你實在是檢舉案下方如果祇有三位版主能表示意見誰會想看啊?誰會關心啊?就是等到判決結果出爐,版主公告之後才對結果表示意見而我的想法是,在審判過程中就引進圍觀看熱鬧的鄉民這樣這邊才會更加「相愛相殺」熱鬧起來啊這邊就是自由開放無關鄉民進場表示意見才好玩才刺激啦政黑是一個戰場,把政檢也變成另外一個戰場才好玩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00:00
樓上你跟一個常年選不上板主的想討論板主標準,然後呢?我去找當不了法官考不上檢察官的討論執法標準意義在哪?就算全部都不可思議的達成共識,板主跟群組不採納有屁用這篇就好像柯賜海跑到立法院或總統府舉牌抗議,不必逗留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06:00
我是藉機透過和他辯論來宣揚我的理念想法啦他也沒到這麼不堪,而且柯賜海很有錢好不好 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06:00
講白一點,之前判決有爭議可以像她被桶板主一樣走申訴這篇不是板主提問發起、非當事人,討論能幹嘛?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08:00
看有沒有人有共鳴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08:00
我們跟柯賜海討論出共識,可以影響立法院採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09:00
再講白一點,你是板主群,有人在你公司門口舉牌鬧場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09:00
最後媒體乾脆就不管他,當作活動人型立牌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10:00
就算建議有™一丁點屁用,你會認真採納還是否決?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10:00
我是在利用柯賜海啊XD 當然我沒有覺得 z 大是柯賜海啦就看版主有沒有形成一點新想法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11:00
馬英九那太剛愎自用,但馬英九也是有兩次懸崖斷馬之時國光石化、封存核四,這都可以算是政績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12:00
不管小天使是不是故意想逼板主對著幹入坑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12:00
他現在舞臺主戰場就是在這邊啊 =.=我是不太清楚他另外還有沒有別的戰場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13:00
她提出的是「建議」,不是「上級機關批示」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13:00
我在幫他覺得好玩的政檢版凝聚人氣政檢版如果也能是一個戰場我很樂見啊 XD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14:00
就算有100%的營養價值不是廢文,板主本就不必理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14:00
來戰區就是要戰啊,愈多戰區愈好是啊,我們在這提出的建議性質算是資政或國策顧問但採不採納還是要看總統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15:00
她的主場可能在私人信箱吧?政黑等級太低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15:00
噗噗,我不太清楚,他是一直都堅持沒有、沒有、沒有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16:00
簡單說,這篇要求,板主要回應個屁啊?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16:00
眼下沒有回應之必要啊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17:00
畢竟現在臨選前,確實不太會有制度重大變革來添亂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17:00
會有法官跑出來虛擬一份判決訂出裁罰標準喔?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17:00
耍寶搞笑太認真,還罵圍觀群眾看戲?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18:00
法官也是能適度造法的啊,當然還是必須在合法前提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9-09 01:18:00
言盡於此,我追劇去。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9 01:20:00
你們兩個真的很合,一個沒參考價值、一個有愛離題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20:00
你為什麼適時跑出來=.=本來就想說先討論到這邊就好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9 01:22:00
沒有繼續討論了啊,你提出的太沒意義,他又只會離題。本來就講到這而已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30:00
你好像就祇會批評別人建議「太沒意義」「沒參考價值」下次你再出來競選版主時我會好好看你的政見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9 01:37:00
你前面提出十篇+限縮檢舉,你覺得這些版主是為什麼要限制一天一篇跟調到2000?還說要開放每個檢舉案讓人進來推文,那是不是非相關人等你言我一語沒完沒了?以第三章為例,判決標準就兩個,一個判決書、一個指涉性,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要其他人進來出什麼意見?我被以指涉性不明確水桶時就有人說活該,相反有人被以指涉性明確水桶時同一個人就說這樣也能桶?最後我申訴成功了。你覺得他們的意見有什麼用?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41:00
現在就臨選前特難管啊,你看我上上面到黃標的那篇有貼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9 01:41:00
我連續選了好幾屆了,就算我不覺得自己選的上還是會認真打政見,不像一堆人光靠一些不公正的政見就能選上,你要看也是可以,不過沒人care政見啦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9 01:42:00
當時好管是有版主會做事,你覺得現在這幾位一連串的動作是為了什麼?動腦想一下好嗎你目前講的方向都是這些版主不想做的,我也覺得太誇張,所以沒討論價值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44:00
https://upload.cc/i1/2020/09/06/5yYW2V.jpg69人的版我覺得沒什麼難管的當然和 kero 進行重大制度結構性改革也有關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9 01:45:00
所謂的版風自由,現在跟過去的版主作法完全不同,懂嗎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1:45:00
引進「版主合議制度」「不告不理原則」讓後續的版風變得更加言論自由以及版務更好管理這都可以算 kero 的德政選後再看看制度結構性改革本屆會否「有版主、會做事」選前我當然不指望啦,都已經這麼難管,又改革的話無異於拿石頭砸腳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9-09 01:53:00
你連合議制是誰搞的都不清楚…真的懶得理了
作者: FoRTuNaTeR   2022-09-09 02:09:00
我就2020年才因緣際會來到政黑,口耳相傳是誰弄的又沒有去較真,不然我現在去稍微惡補下2020前版史好了我想應該是 hw102050版主大大於2017年6月20日00:00:00[公告] 政黑檢舉板板規_V2.0引進「水桶退文合議制度」不可不謂是德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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