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
Theoepstein
二、被檢舉人ID:
gogobar
三、違反板規:
3-1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ZNEQ8qs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7032712.A.D36.html
我回應被檢舉人「你真的沒什麼梗.....」
被檢舉人留言以下內容:
噓 gogobar: 笑那些被塔綠斑政府洗腦的低能兒需要什麼梗= = 公沙小 10/2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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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
https://reurl.cc/jRdADZ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0 年度審簡字第 509 號刑事判決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內文:
林祐生竟以「幹你娘機掰」、「幹你娘」、「殺小啦」、「你娘機掰」、「破麻」
等穢語辱罵張謦蘭,足以毀損張謦蘭之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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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後文可知,被檢舉人是在回應我,內容用的沙小是殺小的同音字。
依有罪刑事判決,殺小(沙小)是「足以毀損名譽」之「穢語辱罵」。
請板主處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