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建議修改板規1-6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2-11-28 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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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改板規1-6
使用分身 改成使用分身本尊或利用板主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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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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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使用分身/Bug規避板規或水桶,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原判決*2-已執行天數
(已執行天數計算以發生檢舉為主或板主巡查。版主巡查參考站級/小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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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ZWttoMn (L_SecretGard) [ptt.cc] [證01] 政黑板主liam1984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69561842.A.5B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ZWt_JHN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HatePolitics/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69562323.A.45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所謂BUG 應該不限於軟硬體 BUG=漏洞
利用板主權限水桶期間規避板規發文推文 就是鑽漏洞的行為=BUG
適用1-6
liam1984 雖然被拔除板主職權
可是政黑犯的法規尚未處份
[證01]~08 這是小組長提出的證據
板主群應該可以主動出擊直接捅了吧?
版主巡查參考站級/小組公告<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12-01 00:05:00
攤手條文根本不是問題 不用為了誰再去修改什麼 我那天也是知道後果才這樣幹的 走前給大家開個大趴踢看到幾個白癡見獵心喜好像抓到機會可以弄死我好開心歐反正就這樣啦 我現在忙碩士的事情已經沒什麼空上站了 政黑眾們保重 做Paper 有空的時候我再回來看看大家我自己選臨床視覺訓練的論文題目 難度很高 也很難做 事實上台灣會做這塊的驗光師也很少生活已經有了明確目標 就不能有太多牽掛 我會懷念跟柯粉們打來打去的日子z仔你該走出們多接觸人群了 真的想我可以密我加line歐我現實生活也是有柯粉朋友 我知道怎麼跟偏激柯粉相處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12-03 20:37:00
樓上爲何自知沒空還要待到選後?還駡人白癡,這裏也要桶一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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