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黑 [分身] [共用帳號] 的罰則過輕
建議參考八卦版規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1-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我覺得八卦的處分還不夠重
請將水桶期間所有發文全數退文
所有主帳號分身帳號全部水桶十年
直接拒絕往來永絕後患
共用帳號的認定 請比照帳號部買賣帳號 從速從嚴處理
只要帳號本人自己承認有 [兩個人共同操控一個帳號] 或者[聽從他人指揮打字]的行為
小組通知不出面說明 既可認定為 分身/共用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