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3-02-26 00:53:42一、檢舉人ID:goetze
二、被檢舉人ID:silentsand
三、違反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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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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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Z-ZC25g (HatePolitics)
→ goetze: 被打臉後開始不知所云219.70.49.87 02/26 00:37
→ goetze: 發現邏輯錯誤~來不及了吧?219.70.49.87 02/26 00:38
→ silentsand: 被打臉的低能兒,有市場不去,可憐118.167.48.228 02/26 00:38
推 Sinreigensou: 唉這就是PTT創世神 不勝唏噓101.9.102.155 02/26 00:38
→ silentsand: 鬼扯一堆的可憐低能118.167.48.228 02/26 00:38
→ silentsand: 限購兩盒,這叫屯,可憐蟲118.167.48.228 02/26 00:39
→ silentsand: 你媽知道你在這裡鬼扯不去市場會罵死118.167.48.228 02/26 00:39
→ silentsand: 想吃蛋就勤快一點去市場找,只會鬼叫118.167.48.228 02/26 00:40
→ goetze: 是是是~禮拜六買兩盒~說考慮禮拜一休市219.70.49.87 02/26 00:41
→ silentsand: 禮拜天不用吃蛋是不是,一家人吃到周一118.167.48.228 02/26 00:42
→ Fallenshit: 別再罵低能了 有種真人決鬥啊125.229.126.47 02/26 00:42
→ goetze: 你一定跟陳吉仲講的一樣~打算吃兩天的火鍋219.70.49.87 02/26 00:42
→ silentsand: 剛好吃完,我媽倒是可以撐到周五118.167.48.228 02/26 00:42
→ silentsand: 只有低能兒才會不考慮買了要撐幾天118.167.48.228 02/26 00:42
→ silentsand: 只有智障才會不考慮每次限購兩盒118.167.48.228 02/26 00:43
→ goetze: 看來陳吉仲說的有有道理~是吧?219.70.49.87 02/26 00:43
推 DustToDust: 有人不喜歡民眾買到蛋122.118.147.116 02/26 00:43
→ silentsand: 智障才不知道限購兩盒就是讓你一次可118.167.48.228 02/26 00:43
→ silentsand: 以買兩盒,不用天天跑市場118.167.48.228 02/26 00:43
→ goetze: 每次看到這種邏輯被打臉的氣極敗壞真有趣219.70.49.87 02/26 00:44
→ goetze: 自己的作法證明缺蛋~卻口嫌體正值219.70.49.87 02/26 00:44
→ silentsand: 每次看到這種智障沒臉的的氣極敗壞真118.167.48.228 02/26 00:44
→ silentsand: 有趣118.167.48.228 02/26 00:44
很明顯就是跟我對話
指我為智障
還不止一次
請版主處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3-02-27 07:45:00噗~怎明明在同篇文章裡一副敢做敢當的樣子~這時又縮了?我快笑死了!!!!goetze: 噗!我可沒釣你~掰掰~去水桶吧你goetze: 反正依我看~這廝水桶定了~我懶得救了silentsand: 出來混,水桶算啥這種人,最後的戰術都是這樣~沒有指名道姓罵了至少三次智障~然後再來縮不是罵你當時還一副敢做敢當的樣子~現在的嘴臉又可笑至極版主~不要被他噴的無賊汁搞混了我檢舉文內的推文證據斷點那句~就是事證確鑿結果他不去面對那句~找別句出來為自己辯護???太有趣了不要說啥~一開始也是指我為低能兒~這樣我可以檢舉兩次嗎?好啦~我笑到不行~前後的嘴臉差距如此巨大~果真是塔綠班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23-03-01 02:15:00請勿在檢舉文下面吵架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3-02 14:47:00意見未達,未明確指名,無法判定智障專指檢舉人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3-02 20:30:00意見 違規 前面智障未達 最後一句根據後面推文能明顯得知是與檢舉者對話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23-03-03 07:05:00意見 未達 整篇對話雖可猜測對話對象,但無確鑿證據證明對話對象必定是原告而不做它想,故以無罪推定論處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3-03-03 22:18:00太誇張了吧?兩個版主???這樣都不能判定~你們活在哪個多重宇宙?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3-03 22:30:00我不介意任何人對判決不滿去做申訴,「只有xx才覺得..orxx才覺得」不必然是單一針對檢舉人、最後一句「每次看到這種xx…」亦是,除非是用「你這種xx..」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3-03-03 23:19:00不是有"你"跟沒你的問題~你要樹立這種標準~以後大家就這樣玩對話再明顯~只要不要"你"是不是就沒問題?版主自己要把標準訂這樣~基本是增加自己工作量跟增加混亂罷了你要訂立這標準~我以後這樣用來罵人行不行?即使對話再明顯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3-03 23:24:00這是我的判定標準,除非我過往判例與我審判案件的結果不一樣,檢舉人可以提出參考,之後斟酌改判。如果覺得判的不對,可往上申訴、或是針對被檢舉人另循法律途徑若日後有類似個案,依然是照此標準認定,除非個案上有決定性的差異。我也會說明為什麼這麼判本人僅說明我的判決、至於其他版主的標準,無法代為回答。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3-03-03 23:33:00我已經說了~你的標準這樣就是增加你自己工作量而已很明顯的他都承認跟我對話~已經非常明確結果你還是不能判定~那我看你也差不多而已但是不是由版主自己模糊化~那我看你也不過如此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3-03 23:37:00我倒不怕什麼工作量,反正我不分顏色立場說明判決,要放寬還是加蔥第三章的限制一直都是歷來板主的課題,沒辦法做到每個人滿意,只希望審案時不要忘記之前自己都怎麼判、太雙標就好有時對話可得知是兩個特定人在對話,但罵人的內容是不是「專指」其中一人對我還是有差,這是我前面要表達的只能說明至此這跟我面對之前申訴所引用的母群體概念有點像,若之後你要申訴我會找出來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