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關於板規1-6的問題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3-05-01 21:12:33
6.使用分身/Bug規避板規或水桶,經確認後本尊/分身皆判決原判決*2+剩餘天數,
違規期間發文全數退文且水桶自新公告起計算。(分身案追溯期限為一年)
這個現在都是版主自己抓 直接用新制水桶了
但是並沒有往小組上面送帳號部
不曉得移送小組是要檢舉才能往上送嗎
還是板主可以自己移送?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5-01 22:42:00
就2選1,不太確定的我就會送我自己處理掉的基本上都是資料夠多如果檢舉人送案來我是可以讓人指定,但我自己的話就是照上面模式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3-05-01 22:58:00
那我可以把你統過的那幾個繼續檢舉 請你們移送嗎?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5-01 23:16:00
不行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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