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aNS4DFI TheoEpstein政黑3-1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2 13:33:56
一、檢舉人ID:
shirman
二、被檢舉人ID:
TheoEpstein
三、違反板規: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aNS4DFI (HatePolitics)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3865869.A.3D2.html
http://i.imgur.com/etvAXCV.jpg
原文完整截圖如上
標題所指id就是我
說我書讀得少,明顯貶義詞語
請版主裁處
以下提供判決書做為參考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ILDM%2c101%2c%e7%b0%a1%2c799%2c20130313%2c1&ot=in
本案被告成立公然侮辱,其中列舉「沒讀書」一詞,該詞與「書讀得少」語意相近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ILDM%2c101%2c%e7%b0%a1%2c799%2c20130313%2c1&ot=in
本案被告成立公然侮辱,其中「書讀得少」見於判決條文之中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5-12 16:28:00
寄信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2 23:02:00
書讀的少不是貶抑詞啊。http://i.imgur.com/rqqoz5b.jpg 板規3-1要件都沒符合,根本不合格式的檢舉,板主寄信會不會太誇張?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5-12 23:07:00
第三章都寄信,不管內容跟後面判怎樣無關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2 23:15:00
所以不管什麼內容,不管有沒有符合檢舉要件,只要有檢舉,不合格式也寄信?http://i.imgur.com/mtDsfSF.jpg 看一下你們自己寫的板規好嗎?兩個要件沒有都符合就受理還寄信?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5-12 23:32:00
兩方都有自己的見解,一邊也覺得有符合兩點,除了格式明顯有問題需要提醒的,剩下都寄沒關係吧https://i.imgur.com/UwJx4jR.jpg反正我是寄信,時間到看有沒有答辯後判決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2 23:38:00
他說明顯貶抑你板主就同意?不用看檢舉板的板規?照你的邏輯,任何檢舉只要「我覺得貶抑」就寄信說明?今天有人說「你每天發廢文」我覺得廢文是貶抑,檢舉板主你一樣每篇都寄信通知被檢舉人?確定?這篇檢舉連要件格式都沒符合,你板主覺得沒問題?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12 23:41:00
轉歸轉 有沒有違規是滿足兩個才會違規就算不答辯 時間到 條件沒滿足一樣無違規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2 23:45:00
那個,前板主「主動幫忙找判決書」才被你們詬病過。現在搞一個沒有判決書也受理,這是在騷擾使用者吧?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12 23:57:00
受理不代表違規啊 保障你一次答辯你也可以已讀不回 你想檢舉什麼也隨便都可以啊板規也有 鬧板罰則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08:00
稍等,起碼要符合檢舉要件才成案吧?這篇檢舉文沒有符合檢舉要件,難道不是鬧板?還是鬧板與否板主說了算。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13 00:11:00
你看檢舉板規3-9張貼後轉被檢舉人啊後續有沒有符合要件 就是判定有沒有違規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13:00
所以板主你們堅持3-1不看格式,貼就寄信?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13 00:13:00
你一篇兩篇還好 當你10篇都這種的檢舉文 不會被判鬧板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14:00
那我一天一篇(符合板規),你們全部給我寄信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14:00
要補判決書嗎?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13 00:17:00
寄啊補啊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18:00
判啊呢?幾十篇檢舉人身攻擊要不要判鬧板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13 00:18:00
搞不懂有什麼好吵的 板規你覺得不完善 改啊多數決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19:00
就莫名其妙啊,連要件都不符合的在那邊受理。當年會因為「板主就很爛」這句罵文字獄的,當了板主之後還變本加厲。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23:00
判決書已補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13 00:24:00
回檢舉人 3-8 後續補充請於推文補充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24:00
還有檢舉人自己說語意相近的喔?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24:00
說人沒讀書、書讀得少,這類詞都有在法院判處公然侮辱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25:00
我又不是法官,可不可以類推適用,給版主參考而已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25:00
第二個判決那句明明原文是“,你臉都丟到家了,你 根本沒資格跟我說任何一句話‧‧‧書讀得少沒關係,但連 做人都不懂的話,實在可悲”檢舉人這是在硬凹了吧,完全不同的字眼說相近“臉都丟到家了”「不懂做人」「實在可悲」都出現在判決書裡面喔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26:00
法官若是認為書讀得少不算公然侮辱,就不會引用進去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27:00
請問原po,我有用這些字眼指涉你嗎?那是整句話的中間四個字耶依檢舉人邏輯「沒資格跟我說任何一句話」也是法院判決有罪的人身攻擊,不然不會引用。對吧以後政黑板有人說「你沒資格跟我說任何一句話」也成立人身攻擊,你確定要這樣玩?這十個字還比四個字多,判決書引用一定是有意義的對吧啊,11個字才對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29:00
引判決書你也有意見,那我反問你說我讀書少是在稱讚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30:00
不是稱讚就是貶抑,你的世界是這樣?我說,那句話不是稱讚也不是貶抑。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30:00
那是什麼?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31:00
不是稱讚也不是貶抑,那會是什麼?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31:00
就一句話啊。難道世界上講話除了稱讚只剩貶抑?你認真?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32:00
我說你的世界裡一句話不是貶抑就是稱讚。我這句話是稱讚還是貶抑?我沒有說的東西你幹嘛自己加在別人身上「我沒有說的東西你幹嘛自己加在別人身上」如果世界上講話只有稱讚跟貶抑,那這句是哪個?你敢不敢主張「沒資格跟我說任何一句話」也是侮辱?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36:00
版主還是直接判決「書讀得少」到底有沒有貶抑吧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37:00
不要扭曲我的原文喔我打的字是「書讀的少」,檢舉人又在玩那套偷換字詞了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38:00
「書讀得少」是一句形容詞,以文義來講就不是正面形容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39:00
你不知張宗昌,堅持那個笑話只能是韓復榘,就是書讀的少。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39:00
被檢舉人顧左右而言他,我倒想問,他被形容書讀的少難道會很高興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40:00
稍微讀一點書就會知道那個民初笑話不止一個人被傳過不高興也不會檢舉人身攻擊啊被說存摺不到八位數我心情也不好,但說我存摺不到八位數是人身攻擊公然侮辱嗎?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41:00
你就正面回答吧,到底高興還是不高興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41:00
還是被說存摺不到八位數我要很高興,不高興就是侮辱?所以不高興就是侮辱嗎?你要不要回答這個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42:00
存摺不到八位數是事實陳述,但要說我書讀得少,僅憑不知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42:00
檢舉人就一直偷換概念。「這句話讓我不高興」=「這句話是貶抑」=「這句話是公然侮辱」我就問你怎麼知道我存摺不到八位數?你說是事實但你有查證過嗎?你沒有查證過的話憑什麼說那句話是事實。被檢舉人你就承認吧,被說書讀的少讓你不高興。我就憑你不知道張宗昌也是同樣笑話的主角,就知道你書讀的少啊。那連google都會跳出張宗昌了。http://i.imgur.com/jaaio4O.jpg第一篇就是張宗昌,第二篇韓復榘。堅持這個笑話只能屬於韓復榘,就是你不知道張宗昌的證明。那既然你不知道一個google都會跑出來第一則的,不是書讀的少還是什麼?連Google都比你懂?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53:00
連「連Google都比你懂?」都跑出來了,這還不算侮辱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54:00
連Google都比你懂,哪裡是侮辱?你連Google第一則就能看到的事都不知道耶。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55:00
這已經是在對我的智商做負面陳述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56:00
不然你去控告我公然侮辱吧,法院見。看看檢察官會不會受理還是法院認證的「Google都比你懂」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56:00
人本就非全知全能,一直拿我不知某事來影射我智商低落這很明顯的侮辱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56:00
又偷換概念,「連Google都比你懂」="對智商負面陳述"我哪一句提到智商?檢舉人一直偷換概念耶。要玩這種偷換概念只能騙騙板主看會不會被你騙,不然真的公然提告更賺啊,公定價兩萬。所以你也承認你書讀的少,不知道某些事對吧。「書讀的少」跟智商無關,檢舉人不要再偷換概念了。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0:58:00
讀書少、Google都比你懂,都涉及對智能的負面評價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0:59:00
所以搞半天,檢舉人會覺得是侮辱,是因為他覺得「書讀的少」「Google都比你懂」= 貶低智商。不然他就是一直偷換概念想把這兩句扯上智商。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00:00
僅憑片面特例就對我的智能做全盤否定,這就是侮辱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00:00
書讀的少跟智商有關?檢舉人到底在說什麼啊還是又偷換概念,一下「智能」一下「智商」?真的偷換概念耶,現在又變成「智能」了。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02:00
被檢舉人一直顧左右而言他,否認言詞在貶低我智能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02:00
來看看檢舉人這篇偷換了多少概念。「不是貶抑難道是稱讚」「書讀的少是對貶低智商」「再把智商偷偷改成智能」板主可以逕行判決了吧,不然檢舉人一直偷換概念也不是辦法。出現智商兩字已經沒頭沒尾,再偷換成智能簡直無法溝通了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03:00
智能、智商都是同一種概念,被檢舉人在顧左右而言他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04:00
「shirman: 這已經是在對我的智商做負面陳述了」「shirman: 僅憑片面特例就對我的智能做全盤否定,這就是侮辱」到底是智能還是智商,檢舉人可以不要偷換嗎?所以檢舉人根本不去討論字句的正確性,只看他的概念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05:00
被檢舉人只是拘泥於辭句,無視我表達同一種概念的事實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06:00
你的概念就是無盡偷換啊你自己也承認不知道Google第一則就能看到的事,結果你對「連google都懂」這事偷換概念是攻擊你智商?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08:00
請版主判決吧,說人讀書少有沒有貶抑智能,就此決定吧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08:00
那是Google第一則的事,可以說是這個典故的常識等級了吧,結果你不知道。我才很意外你居然不知道一個典故的不同版本還能這樣振振有詞。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28:00
我引用法官裁判理由,原文可見上述連結,節錄如下...屬謾罵性之言詞,而具輕蔑貶損之負面評價意味,至被告方定文雖辯稱伊所陳為事實,係客觀事實評論云云,然所謂客觀評論係指個人基於其價值判斷,提出其主評論意見而無情緒性或人身攻擊性之言論而言,如係出於情緒性謾罵,作人身攻擊,即難認係客觀之評論。依普通客觀之人際交往、溝通之經驗法則,均寓含輕蔑、使人難堪,貶抑該人社會評價、地位、人格、名譽之意,而此等言詞對 於遭謾罵之對象而言,客觀上已足使受罵者感到難堪與屈辱,自屬貶抑性之言詞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29:00
所以「Google第一則」的事你不知道是不是事實?要引法官的那些字眼那更好啊,去法院提告啊。檢舉人現在就是玩偷換概念這招,把不是貶抑的字詞,說成貶低他的智商。但書的少就是檢舉人自己承認的「人並非全知」。哪裡有貶低?檢舉人自己都講了人並非全知了。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31:00
那麼,被檢舉人主張「讀書少」是對我之客觀評價。而我主張該詞依照人際交往之經驗法則,有貶抑我人格之意,已使我感到難堪屈辱,自然屬於貶抑性之言詞。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31:00
「shirman: 人本就非全知全能」這句是檢舉人自己講的所以書讀的少正好符合「人本非全知全能」,何來貶低你自己都承認不知道了,結果你自己可以說不知道,別人說你不知道就是貶低?雙標?我並沒有主張那是「對你的客觀評價」喔,不要偷換概念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34:00
「依人際交往之經驗法則」,請問社會上跟人互動會在無貶義情況說他人讀書少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34:00
我說的是,檢舉人自己都承認「人並非全知全能」了為什麼會反過來指控說他不懂某些事會是侮辱?檢舉人可以不要逃避自己說過的話好嗎?檢舉人現在偷換概念的作法是引一大串判決書的話,然後設法把我的言論「硬套」在這段話裡面。所以我必須要強調,我沒有講過他認為的東西。「shirman: 人本就非全知全能」檢舉人你要不要否認這句話不是你自己打字的?「shirman: 人本就非全知全能」,這句話出自檢舉人,也代表不知道某些事並不涉及智商或是智能。結果他可以這樣說自己,但是別人說他就是影射他智商智能?檢舉人現在只能拼命偷換概念,來掩飾他這句失言因為檢舉人自己知道自己承認「人本就非全知全能」後,任何他指控別人說他不知某事是侮辱都不會成立了。因為不知某事很正常,就只是「並非全知全能」而已。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39:00
我先退一步講,你說我讀書少的時候,我根本就沒自承這件事,依照人際交往之經驗法則,你沒辦法在不帶貶義的情況下這樣說我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40:00
現在要用倒推時空的方式來無視那句失言了嗎?但檢舉人在這篇推文已經承認這件事了,總不成倒帶吧所以不用再重複法院判決書想要硬套了。檢舉人已經承認「人本就非全知全能」,不知某事並不是侮辱或是攻擊智能。順便提醒一下,發文者在受理後私自改推文違反板規喔http://i.imgur.com/kGbHrIw.jpg 檢舉人在123樓提到了這句,代表不知某事並非侮辱。然後我沒有影射你,那是你自己硬套的。我也同意檢舉人說的「人並非全知全能」,世界上有我不知道的事,我被說不知道,書讀的少,不會因此生氣。因為「人並非全知全能」。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45:00
各位版主,我已經引用法官判決理由來證明被檢舉人以「讀書少」一詞貶抑我智能、人格,若還有意見需要我補充的話,再麻煩通知我,我不再跟被檢舉人爭辯。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45:00
檢舉人還有什麼有補充的嗎?我想我們找到共識了。哇直接無視自己講過的話耶123樓那句是不是檢舉人自己講的啊?剛剛想倒帶不承認那句不成,現在直接無視那句話了。也寫給板主看,檢舉人自己都說了「人並非全知全能」,代表檢舉人也瞭解被人講不懂什麼事,並非對人的侮辱(因為人本來就並非全知全能),純粹只是他不開心,就做出對我的各種指控。請板主不要無視123樓,檢舉人自己推文承認的那句話。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1:50:00
最後再次強調,被檢舉人主張「讀書少」一詞屬客觀評論為無理由,該詞於被檢舉人發文當下情境及人際交往之經驗法則,屬於使人難堪、貶抑他人人格之貶抑性言詞。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3-05-13 01:51:00
此外,我從未說過檢舉人「讀書少」上面這句是造謠可以看到檢舉人已經慌了,屢屢用抹黑栽贓的手法攻擊http://i.imgur.com/9sznTXf.jpg檢舉人偷換字詞,拿我沒說過的話指控我這樣說他http://i.imgur.com/8t527Qp.jpg同樣,一再偷換字詞,檢舉人拿我沒說過的話當指控檢舉人已經發現論述無法說服板主,要用偷換字詞捏造證據的方式,才能進行對我的抹黑指控。這已經不是在陳述而是在抹黑了。我引用檢舉人的話語都有附上擷圖,但檢舉人捏造我說的話都講「概念」。只要檢舉人覺得「概念相近」的字詞他就會各種互換。畢竟檢舉人自己很早就承認「人並非全知全能」,所以很難用「說檢舉人不懂某事是在侮辱他」的論述。只好用偷換概念的方式進行不存在的指控。不懂某事,書讀的少,因為人並非全知全能,實屬正常只有自以為自己全知全能的人,才會覺得被說不懂某事是被侮辱了。但我們可以看到檢舉人不是自以為全知全能的人。所以不會構成侮辱。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23-05-13 06:37:00
你們打字不累我看得都累了,一樣的內容來來去去是要講幾遍意見:無違規,攻擊性未達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7:25:00
請問攻擊性的判別標準為?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23-05-13 07:42:00
問就是"我覺得",除非你找到判決書是一模一樣的內容,你找判決書裡面還夾雜很多其他的東西,無法作為依據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23-05-13 08:01:00
那請問下次換我說人書讀的少而被檢舉,會有成立的可能嗎?還是這詞從此定義無攻擊性?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23-05-13 09:21:00
先說,本條板規屬合議制,要等另外兩個板主判決才定案然後我自認判案標準都蠻一致的,之前說過很多次了,這裡是心情小組下的黑特類板,不是什麼溫良恭儉讓的相親相愛板要到這樣類型的板面活動,我是建議要調整下心境,言盡於此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23-05-14 00:29:00
政檢竟然比母版還精彩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5-14 02:02:00
意見未達書讀得少要跟 智商/智力貶低 做連結程度上很非常輕微吧頂多是對方認為你缺少某方面的知識, 要說貶低智商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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