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政黑版規2-5d 2-5c修正

作者: sciss1 (無)   2023-05-25 14:53:32
[Live] [新聞] [轉錄] [舊聞]
2-5-d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偷渡。
更正
d.此分類文章禁止多篇合併發文或使用其他分類/回文偷渡。
這次修改禁止"回文"偷渡
我想到2種狀況會需要在回文裡使用內容屬於[新聞][轉錄]
但是標題不是
1.回文為了反駁前文需說明或舉證,必須貼某新聞全文或某人臉書全文
(有些新聞或臉書很短,難以只節重點)
2.兩個政治人物在臉書一來一往對答
會需要以回文,將後一個政治人物的回覆貼全文
暫時還沒有找到實際的例子,但是應該遲早發生吧?
不知道版規是故意禁止此2種情況,還是另有考量?
是不是很難裁量回文到底是否偷渡,乾脆一概禁止?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5-25 15:16:00
再討論2-5c之後就是只要連結有效可以連到原文就可,或是太長造成連結錯誤就是自己縮網址目的都是要可以連到原文
作者: sciss1 (無)   2023-05-25 15:50:00
2-5c我是說發文時,範本檔的說明文字"兩行"要改喔,版規文字我無意見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25 15:56:00
之後我會改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3-05-25 16:01:00
回文舉證需要用到的舊聞 可以只擷取部分的段落嗎畢竟有時候還是要有事實證明 不能自己胡謅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25 16:04:00
樓上說的一直以來都是允許的
作者: sciss1 (無)   2023-05-25 16:05:00
回文只禁全文,節錄重點在此次版規修改不禁,之前也不禁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3-05-25 16:14:00
新聞全文只有一小段且全篇重點 這個應該很難節錄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5-25 16:15:00
依照我們的認定 你可以貼連結 不用貼全文說你的心得 或是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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