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ID:
hong888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aVkW30J (HatePolitics) 文章在政黑板!
三、要求重審理由
1.違規原文 #1aVhidxd (HatePolitics) 全文共171字,
如版主zeuswell判定我所節錄范雲聲明稿內容,
屬版規2-2"轉錄他人文章"不計字數,
實際字數僅6字,我可接受。
2.但,違反板規2-2之罰則為"違者刪除",即刪文
版主zeuswell竟未經政檢板審理程序,
自行判罰本人水桶7天。
依據為何??無法理解。
3.請版主群儘速重審,恢復本人發言權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