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3-06-13 19:42:47一、檢舉人ID:
Gavatzky
二、被檢舉人ID:
osalucard
三、違反板規: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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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標題、文章內容、發文者簽名檔,皆視同發文本體,其內容應遵守板規。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jK2QTRusIQ
文章造謠
桃園孫先生6/13萬華街頭民調三黨候選人票數為
賴14 柯11 侯15
原文造謠 賴26 柯8 侯14
違反法規
(一)刑事責任
網路散布假新聞、假消息,刑事責任部分,可能構成刑法第310條毀謗罪、第309條公然侮
辱罪、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等,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第104條尚有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而誹謗罪等等。雖刑法誹謗罪即第310條第3項前段
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惟依司法院釋字第509號解釋,行為人至少
要提出證據資料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始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此外,尚有其他特別刑法定有刑責,例如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布或傳播不實疫情消息罪
、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第171條第1項及第2項意圖影響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
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罪;而網路轉貼文章,若有侵害重製權、散布權之行為,依著作權法第
7章規定,亦可循刑事途徑論罪科刑。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75893
請傳喚被告補充民調來源,若無法佐證請以違反政黑板規1-1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