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ID:
g6m3kimo5566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1aYzf8pw
三、要求重審理由
本人轉錄之文章 已經附上作者名,粉絲團名「神父:換朱是唯一出路」
卻被版主設定標準 必須為「名為變態的神父」,而加以水桶.
然而,板規並無規定標題須為「完整來源名稱」而受限該作者名字十分長,加以縮減,
以此水桶並不符合板規標準.
判決依據︰
l.「新聞」、「轉錄」、「舊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或社論標題且從頭張貼,
不得任意刪減。此類文章內文應張貼完整原標題,
轉錄來源為FB/推特,則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以該版主zeuswell自己轉錄的兩篇文章來看,皆不是完整標題,
73 22 6/15 zeuswell □ [轉錄] 苗博雅:羅智強藍到發黑的黑色幽默
● 74 +13 6/16 zeuswell □ [轉錄]吳依潔-基進台南執行長:罵他不成材剛好
苗博雅粉專全名為 苗博雅 MiaoPoya
吳依潔粉專全名為 吳依潔 Ngôo I-kiat
依照該判決標準,該版主自己也違規,但卻無任何處置,顯然,其擴大解釋的標準,並
不符合政黑板規,若我違規,該版主也違規,顯然,判決有明顯的針對性,
請撤回該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