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ID:
luciffar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
┌─────────────────────────────────────┐
│ 文章代碼(AID): #1bKXWiXM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bIS10Qc Maying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99878956.A.85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三、要求重審理由
希望由小組長認定
由於上訴小組曠日廢時
該被檢舉人尚有數篇文章存在版上
本人可否先行檢舉?不然七天以後就不能檢舉了
這樣會吃上鬧版之類的嗎?
這個要請三位版主先回應一下可以繼續檢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