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要針對檢舉案的內容發言。
只是看到某篇檢舉案的舉證內容,
用截圖的方式,
再用怯戰神式連連看加上箭頭。
https://i.imgur.com/Fz7IKJ9.png
但是實際去看同篇文章並截圖長這樣:
https://i.imgur.com/TTdpN41.jpg
中間有其它推文被刪去了。
以政檢之前的判例來說,
板主會依據推文與前後文的關係來判決。
例如,
有時會因為在推文第一句罵人,
視作罵發文的檢舉人。
或是緊跟在檢舉人的推文後,
視作罵檢舉人。
那這樣一來,刪去中間推文的行為,
說白一點,不就是變照證據嗎?
政黑連貼新聞都不能刪改半個字了,
又不是嘴炮用的梗圖,
檢舉所附的證據竟然可以變造,
試圖去影響板主的心證?
我知道板規應該沒規範,
不過這應該有討論的空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