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收到新任freddy 版主的信件通知來出庭作回覆,就依序回覆之。首先0.原告主張我方違反版規第三章 言語謾罵[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3-c.指定推文樓層並發表非針對推文之攻擊內容1. 案由:時間2023年12月31日 之新聞討論串 高雄市議員後選人張惟晴驚傳過世而原告於其下留言 藉該前議員之不幸往生 而對不特定人士謾罵 乃是藉往生者之不幸 用以詆毀他人之不當言行而被多名網友指責消費死者
https://i.imgur.com/f3VvEQF.jpg註:根據新聞報導,‘塔綠班’ 該詞彙來自於民眾黨黨員高虹安於傳播媒體上 用以指責 他方之人士 其為貶抑他人之用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