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dZFhJP5 Berotec 政黑3-1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5-01-20 00:42:34
一、檢舉人ID:
luciffar
二、被檢舉人ID:
Berotec
三、違反板規: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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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欲檢舉者需提出 滿足板規3-2「特定對象」之舉證,若多數板主判定不符則不受理。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c.指定推文樓層並發表非針對推文之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dZFhJP5 (HatePolitics) [ptt.cc] [黑特] 喵哈囉 各位聖戰?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37292499.A.64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 Ptt幣 │
└─────────────────────────────────────┘
●80435 1/19 luciffar □ [黑特] 喵哈囉 各位聖戰士晚安
Berotec: 奇怪 網路上怎麼會有弱智艸
作者 luciffar (忠貞藍白小草)
本人暱稱 忠貞藍白小草
已於簽名檔敬告勿在本人文章內推文/回文
針對路西法藍白小草謾罵 一律視同對本人之挑釁
不認同者也請他們離開不要推發文了
版主切勿繼續用此理由認定指涉性不足
提醒一下三位版主 你們的權責只有(3)由板主判定
不要亂引用板規濫用心證 請自重!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3-5 也不要濫用 你們已經破壞遊戲規則 剩下的就毋需多言了
傻鳥 兩篇違規
● 8197 m 2 1/18 meredith001 □ [檢舉] #1dWzVIiz lpsa 政黑 3-1 3-2
┌─────────────────────────────────────┐
│ 文章代碼(AID): #1dYmlhDg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dWzVIiz lpsa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7165803.A.36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dYR8HLY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dYQumJD noah2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7077265.A.56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8193 m 2 1/17 maga0525 □ [檢舉] #1dYQumJD noah23 政黑3-1、3-2
蠢草 一篇沒違規
● 8196 m 2 1/18 luciffar □ [檢舉] #1dYaMF8n impixels 政黑3-1
┌─────────────────────────────────────┐
│ 文章代碼(AID): #1dYeFPoB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dYaMF8n impixe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7130969.A.C8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5-01-20 00:53:00
提醒板主 你們之後的每個判決我會陸續新增 讓大家公評三位板主是否公正客觀審理案件 檢舉文會越來越長請見諒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01-20 06:32:00
不認同簽名黨具有實際效力,指涉未達
作者: smallxxoo (奈米專家)   2025-01-20 08:47:00
這種做法,跟文字獄有什麼兩樣,判決檢舉無效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25-01-20 09:39:00
兩票反對 那逕行進入申訴上小組 我話說完 誰贊成 誰反對?
作者: Berotec (備勞喘)   2025-01-20 21:31:00
意思意思表達一下意見好了簽名檔這種事情假如可以成立有夠滑稽 不是有人每個文章都貼一段佛經還是大乘佛教之類的 在裡面偷渡他自稱啥不就無敵金身?然後簽名檔不成立的狀況下我又沒有指特定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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