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本版法律邊緣界定

作者: nike22 (決戰雲嘉南.光復高高屏)   2006-07-08 13:29:28
※ 引述《MAMI009 (他是小白臉~)》之銘言:
: 我覺得本版的本版法律邊緣界定有典謨湖
: 罵扁奴的沒事,說個藍呆就被警告
: 三不五時又被影射
: 建議版大是否可以列條,讓大家遵守,有憑有據,有心人就不會亂豪小
: 以下是我觀察的己各模糊地帶:
: 1.扁皇、馬奴、扁奴、藍呆
: 2.黨工、下班、領便當
: 3.南部人、北部人
: 4.污辱別人的父母
: 5.影射版有
: 6.辱罵版友
請問一下你是版主?.........(茶)
你被警告不是因為說藍呆..而是你連續洗版
你恣意發類似公告之文..
擾亂版務..再計警告一次..併兩次警告..又被S前版主宣告禁言..屢勸不聽
依版規水桶五日..
本篇為準公告..不得再回
作者: kaibaseto   2006-07-08 14:42:00
原來他就是那個洗版的人喔 我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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