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兄台,不得不佩服你
你的推論確實是正確的,據記者會所稱
陳及總部確實是收到消息後,指派學生現場蒐證
沒想到真的錄到,以選戰的策略來講
不可能不去用
因為上次羅文嘉會輸到差距這麼多就是因為走路工事件(先聲明我本來就覺得他不會當選)
不過,漏了一點很重要
走路工目前在法務部的查賄標準案例裡面
認定是賄選
而非你講的不構成賄選
最大的問題在於,究竟可以辦到哪一個層級,是發錢的人,還是示意的人
還是候選人團隊
端看證據到哪
明天會不會翻盤,或許可歸功於策略的運用是否成功
但是,賄選就是賄選
選民要不要選擇賄選的人
是自由,該尊重,
不過,如果動不動就說造假
我相信,也不台肯吧
幹幹幹!補上符合版規的三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