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emel (長江一號)
2007-01-23 11:54:42以下是阿匾在11月5號的屁話
這次我完全充分配合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而且也在他的面前表達,我願意放棄這樣
的刑事豁免特權,第1次訊問在總統府,從下午4點問到晚上9點,我們沒用晚餐,第2
次在官邸,從晚上9點問到隔天凌晨一點半,中間也沒有休息,我們是用這樣的態度來
表達對司法的尊重,對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的配合與支持,這就是我的信念,尊重司法
比什麼都重要,當然中間也表達了我內心的世界,面對這樣的指控,我心胸坦蕩,如果
說我心裏有鬼,我大可祭出護身符-憲法52條及大法官第388號解釋,我不但沒有這樣
做,我也沒請律師在場,我認為我可以來面對檢察官的訊問及相關調查
作者: chinling 2007-01-23 11:57:00
您太天真囉!
作者:
sssss (淇園雅築)
2007-01-23 12:00:00拿我的錢進他的口袋叫機密?我出錢,連錢跑去哪也不能知道?
作者: innerseeker (阿瓜) 2007-01-23 12:11:00
扁:此一時彼一時,彼時婊他,此時自婊,不可一概而論
作者: chinling 2007-01-23 12:32:00
國家安全萬萬歲!!!
作者: Icebound (武陵年代) 2007-01-23 13:08:00
這篇可以m了 XD
作者:
dvddvd (999)
2007-01-23 13:56:00阿扁自婊王
作者: femc15 (有馬子的都得死) 2007-01-23 14:25:00
轉錄至看板 marvel
作者: awxefrgt 2007-01-23 14:26:00
吾皇萬歲萬萬歲
作者:
mecca (咩卡)
2007-01-23 14:32:00有人敢轉去扁板嗎??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作者: waytin (waytin) 2007-01-23 14:49:00
我轉了
作者: shaoan 2007-01-23 15:48:00
這應該算是一個joke
作者:
oossluv (oossluv)
2007-01-23 20:53:00自婊王啊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