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事件的前因後果 以及其影響

作者: sambacool (你認識朴仁球嗎???)   2007-03-13 01:44:12
明明當時的情形
是某人PO了一些違反版規的感想文
而且那篇所謂的增高文也不覺得很八卦
(如前面版友所說 少了一些詳細的過程)
大家就是噓他是因為他違反版規
當然其中有人推了太過情緒性推文
但是PTT各版有人鬧版底下也會出現同樣的推文
某人就硬要把她跟台獨扯上關係
硬扣上十八鐵騎的帽子
這十八人中有誰真的如某人形容我不清楚
但是這樣亂扣別人帽子 無違法?
如果要說這只是屬於站內違規 版主處理即可
那為啥又要鬧上法庭告那些噓文的
之前有人分析過這件事
我是不知道真的是否為了某些目的啦
只是真的有必要這樣搞
稿的大家發文推文顧忌東顧忌西的
生怕一不小心就要接到法院傳票
這樣的ptt有何樂趣?
當然我也不是把人身攻擊合理化
站內的事就站內解決
像如果政黑討論中出了爭執
大不了就是檢舉 版主加以處罰
如果水球 或寄信人身攻擊
violation檢舉即可
有必要搞的這樣針鋒相對 人心恍恍嗎?
上法院告人真的純粹想為自己討個公道?
真正的原因 大概只有當事者知道吧
這篇無關政治 >< 如有違規甘心受罰
只是看到某些現象 不吐不快
不然補一句政黑流行的
酸宗痛東聯愛酸由主席啦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07-03-13 01:59:00
還好政黑有些人每秒幾百萬上下.也懶的跑法院不然之前那些鬧版的公佈隱私的早就被告到脫褲子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07-03-13 02:00:00
像我就很懶.沒時間跟水鬼王那群低賤的人搞
作者: sambacool (你認識朴仁球嗎???)   2007-03-13 02:00:00
如果情節嚴重是該提出告訴啦 但是有人其心可議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07-03-13 02:01:00
不然以他們的那些方式和在P2搞我的遊戲.早就法院見了
作者: sambacool (你認識朴仁球嗎???)   2007-03-13 02:02:00
重點是已經登上新聞公開的事實 要告為啥不去告報社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07-03-13 02:02:00
我是不喜歡整天跑法院.那種地方地磁氣場不好.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07-03-13 02:03:00
一般人要不是以法維生的.還是少去這些地方好那種主兇剋口舌爭的磁場很難應付的
作者: sambacool (你認識朴仁球嗎???)   2007-03-13 02:03:00
沒有人喜歡跑法院 有人倒是很常跑啊 一告再告告不停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07-03-13 02:04:00
不過這算他的權力和自由啦.只是我看只是嚇嚇人而已
作者: sambacool (你認識朴仁球嗎???)   2007-03-13 02:04:00
我只能說人在做天在看啦 自己幹了什麼事最清楚
作者: sambacool (你認識朴仁球嗎???)   2007-03-13 02:05:00
做壞事的人遲早會遭到報應的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07-03-13 02:05:00
不過確實能嚇到人.上次那兩支接到傳票就嚇到半死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07-03-13 02:06:00
所以我很不喜歡這樣搞.何苦呢?
作者: sambacool (你認識朴仁球嗎???)   2007-03-13 02:06:00
所以有人曾經分析過某人告人的動機
作者: sambacool (你認識朴仁球嗎???)   2007-03-13 02:07:00
稍微了解某人事蹟 就可以輕鬆推斷出來 但我沒說一定正確
作者: sambacool (你認識朴仁球嗎???)   2007-03-13 02:09:00
而且告人會有被反控污告的風險啊 只能說某人有勇氣啊 XD
作者: ROCKMANX6 ( )   2007-03-13 02:17:00
很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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