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inyurl.com/583kwv
第21頁,節錄如下:
四、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現行「集會遊行法」所訂定之內容規範
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四條所付予人民合法之集會自由權;也
違背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人民所擁有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
版等基本自由權。為保障中華民國憲法所付予人民之集會、遊
行等合法權利,回復人民所擁有集會、遊行之基本自由權,建
請將現行之「集會遊行法」予以廢止,請公決案。
〔本案經變更議程,由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
改列為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4案。【經在場委員199人,贊
成者107人,反對者9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
表決結果名單附後(六)】〕
決議:交黨團協商,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六)「廢止集會遊行法由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討論事項第4案通過」部分
贊成者:107人。
張昌財 羅世雄 郭素春 徐少萍 曾永權 陳進丁 蔡 豪
傅崑萁 趙良燕 雷 倩 張碩文 林正峰 盧秀燕 曹爾忠
顏清標 張麗善 馮定國 劉憶如 沈智慧 鍾榮吉 孔文吉
曾華德 劉盛良 陳秀卿 蔣孝嚴 羅明才 丁守中 吳英毅
陳根德 黃義交 柯淑敏 吳清池 林惠官 陳 杰 吳志揚
侯彩鳳 章仁香 楊瓊瓔 蔡正元 帥化民 朱鳳芝 吳育昇
廖國棟 蔡勝佳 李鴻鈞 劉文雄 周守訓 楊麗環 張慶忠
洪玉欽 廖婉汝 蔡家福 楊仁福 林鴻池 伍錦霖 林正二
鍾紹和 鄭金玲 呂學樟 賴士葆 黃健庭 劉銓忠 費鴻泰
翁重鈞 林滄敏 謝文政 林益世 江義雄 李復甸 黃志雄
許舒博 王昱婷 李復興 江丙坤 吳光訓 李慶安 林郁方
林德福 陳志彬 謝國樑 陳朝容 蘇 起 白添枝 孫大千
黃昭順 李嘉進 李慶華 潘維剛 高思博 邱鏡淳 徐中雄
洪秀柱 江連福 李紀珠 曹壽民 葉芳雄 林南生
黃德福 吳松柏 何智輝 林淑芬 吳敦義 朱俊曉
蔡錦隆 林建榮 紀國棟 柯俊雄
反對者:92人。
曾燦燈 郭林勇 林志嘉 黃適卓 廖本煙 羅志明 盧博基
王 拓 柯建銘 王淑慧 王幸男 賴幸媛 陳銀河 劉寬平
黃宗源 尹伶瑛 湯火聖 林育生 趙永清 李明憲 何敏豪
鄭朝明 林文郎 尤 清 蔡啟芳 林重謨 李俊毅 彭紹瑾
賴清德 許榮淑 唐碧娥 邱創進 余政道 葉宜津 林進興
魏明谷 黃昭輝 陳朝龍 侯水盛 王世勛 彭添富 謝明源
李鎮楠 藍美津 郭俊銘 張花冠 郭榮宗 杜文卿 郭玟成
林岱樺 洪奇昌 黃 誠 楊芳婉 郭正亮 陳金德 鄭國忠
高志鵬 蕭美琴 吳秉叡 張慶惠 莊和子 顏文章 陳憲中
王塗發 陳明真 黃淑英 高建智 吳富貴 薛 凌 田秋堇
莊碩漢 吳明敏 管碧玲 徐國勇 曹來旺 林樹山 許德祥
陳秀惠 潘孟安 黃偉哲 李昆澤 江昭儀 黃劍輝 林國慶
陳啟昱 沈發惠 蔡其昌 謝欣霓 林耘生 陳 瑩 鄭運鵬
王榮璋
棄權者:0人。
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經第6屆第5會期第15次會議確定)
時 間 中華民國96年5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5分
5月2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5時20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211人
請假委員 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