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申訴] ufosty #1Bq6bE7W 判決有誤

作者: dierguarder (黑炭)   2010-05-02 01:43:23
※ [本文轉錄自 L_SecretGard 看板]
作者: tjackalym (抱抱) 站內: L_SecretGard
標題: Re: [申訴] ufosty #1Bq6bE7W 判決有誤
時間: Fri Apr 23 14:09:57 2010
※ 引述《msnsm (惡靈依林)》之銘言:
請板主 ufosty 至組務板說明此案過程與判決原因
另由於此案屬較明顯判定之違規情形
也請提出過去針對相同案例之判定原則
SecretGarden 小組長 tjackalym
: 一、申訴人ID:msnsm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政黑板主ufosty
: 三、申訴事由:
: 政黑板規:13.同ID符合下列任一情況︰
: 發大量相似文洗板、回文單一、轉錄文章單日超過五篇、
: 單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同內容推文達到五次以上。
: 正確拆解:13.同ID符合下列任一情況︰
: 一、發大量相似文洗板
: 二、回文單一
: 三、轉錄文章單日超過五篇
: 四、單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同內容推文達到五次以上
: 1. 以上四項情況互不涵涉。
: 2.「單日」乃在規範「三、轉錄」,跟「四、」在『文法上、語意上』完全不相干。
: 3.「以上」在『小學數學』中即已明確定義為包括「含」之意。
: BARBLE板友在「單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同內容推文達到五次以上」(高達兩倍十次之譜)
: 明顯加重(倍)違犯板規無誤,ufosty板主顯然「誤解」板規,造成縱放。
: 本人絕非箝制言論自由之輩,見本人「#1BpLImbj (About_Life)」之申訴即知,
: 我甚至還幫被我檢舉者說話,只求公平與公道而已。
: 就因本人尊崇言論自由,對於箝制與妨礙言論自由者才深惡痛絕。
: 依中華民國憲法,人民行使自由權利,以不妨礙他人之自由為限度,
: 否則即為自由的濫用。
: 觀BARBLE板友所推內容,與「政黑」意旨完全無涉,
: 純係意圖直接干擾特定板友表意自由之行使,
: 間接影響其他板友閱覽之不便、論辯之不利,
: 並非言論自由保障之範疇。
: 有如:「你給我閉嘴、你給我閉嘴、…(重覆十次)」之類,
: 當然是言論之一種,但並非為了表達有意義之思想的言論自由,
: 而是意欲以無理取鬧阻擾他人言論自由之正當行使,自無保障之理;
: 此亦為該條板規立法之意旨精神所在。
: ufosty板主應是急公好義而過猶不及。
: 四、檢附證據:
: #1Bq6bE7W
: 作者 msnsm (惡靈依林)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檢舉] BARBLE 重覆推文
: 時間 Thu Apr 22 23:20:44 2010
: ───────────────────────────────────────
: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板規
: 1. 違反板規者水桶七天至半年。
: 13.單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同內容推文達到五次以上。
: 罪證確鑿,而且還高達板規所訂五次的兩倍呢!
: #1Bo92Vlq
: → BARBLE:小芬 小芬 為什麼 這麼獾? 04/17 01:14
: 推 BARBLE:小芬 小芬 為什麼 這麼獾? 04/17 01:21
: 推 BARBLE:小芬 小芬 為什麼 這麼獾? 04/17 01:25
: #1BokTind
: → BARBLE:小芬 小芬 為什麼 這麼獾? 04/18 19:05
: #1Bokh2ra
: 推 BARBLE:小芬 小芬 為什麼 這麼獾? 04/18 20:10
: #1BolSsx_
: 推 BARBLE:小芬 小芬 為什麼 這麼獾? 04/18 20:20
: #1BokGuz1
: → BARBLE:小芬 小芬 為什麼 這麼獾? 04/18 20:21
: #1BolSsx_
: → BARBLE:小芬 小芬 為什麼 這麼獾? 04/18 20:24
: #1BooW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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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BooqX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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