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PFP2012 農業政策綱領

作者: tyc1814 (美女會讓男人變笨)   2011-11-11 01:03:26
http://www.pfp.org.tw/article.asp?id=32
PFP2012 農業政策綱領
今天臺灣農地破碎化,已使得灌溉系統被破壞,許多農地被汙染,而農耕地的不完整也不易進行大規模機械操作,以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升競爭力。至於農舍在鄉村地區的濫建狀況,更讓人悲觀的預測,五年之內的蘭陽平原與十年之內北臺灣將無可耕作的農地。
改革臺灣農地管理應是政府列為農業改革重點的工作之一。英德等先進國家都極力保護優良農地,平時休耕或作公園,但緊急狀況時則隨時轉回農地,提供國家需要的糧食。反觀臺灣,以0.25公頃切割農地蓋農舍的作法,固然可以「活化」農地交易拉高成交價、降低作物產量以維持價格,並也能轉換水資源用於產值高的工業生產所需,可是農業產出的減少卻讓我們更依賴國外糧食輸入。當全球糧食危機出現時,臺灣人民基本生存的條件必會受到威脅,而政府有責任要避免這樣風險的發生。因此,保留農地完整與生產條件是不能被忽略的工作。
臺灣目前農業政策除了農地未能保持完整外,還有下列嚴重的問題:
休耕政策(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問題 臺灣受到地理環境影響,耕地面積有限,而隨著經濟發展與土地開發,耕地面積日漸縮小,至民國99年耕地只餘81萬餘公頃,占總面積的22.58%,其中水田與旱田耕作面積約各一半,以民國98年為例,水田(一及二期)計有415,776公頃,旱田399,686公頃。
近10年我國休耕農地面積占耕地面積比重,自民國89年7.60%上升至最高
93年的14.35%,再緩降至98年的12.85%;民國98年我國休耕土地面積約近21萬公頃。休耕補助金額則自89年50.98億元升至93年105.90億元為最高,再緩降至98年93億元。
水資源分配的爭議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民國98年臺灣全年總用水量為190.61億立方公尺,其中農業用水141.48億立方公尺最高,占總用水量的74.22%;生活用水33.62億立方公尺其次,占總用水量的17.64%;工業用水15.51億立方公尺最低,占總用水量的之8.14%。農業用水是臺灣用水需求的最大項目,因此積極提升農業用水效率,降低臺灣地區水資源的短缺危機,是政府施政的當務之急。
三、農業用藥的安全問題土地的經營必須要具有永續性,臺灣過去重化肥與農藥的農業生產方式以面臨嚴重的挑戰。臺灣耕地有限,為了提高單位產量而大規模使用肥料與農藥量已到了驚人的地步;化肥使用每年超過1百萬公噸,農藥銷售34,000公噸。政府的農地管理稍有不慎,便會傷害到土地與人民食品的安全性。臺灣已為經濟開發國家,確有必要改變農業生產方式,降低化肥與農藥的使用量,以發展安全高品質的無毒農業。
四、農民所得問題 臺灣農家總所得十年來變化不大,甚至有下跌現象。國民所得上升,而農民所得卻不變,就可說明臺灣農民生活的艱困,不是靠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與休耕補助所能解決的。政府推動的農業政策,如小地主大佃農、農業精緻化,與農民職業化並未能有效解決農業人口老化與農民收入停滯的問題。
農業生產毛額占國內生產毛額的比例持續下降,自民國89年的2.02%下降之99年的1.58%。農業經濟成長率在11年中,下降竟有7年,而且波動幅度甚大,顯示臺灣農業生產已成為高風險的產業。民國97年換黨執政後,農業經濟成長率連續兩年為負成長,令人擔憂臺灣農業未來發展的前景。
五、農產品產量與價格不穩定 臺灣農業生產波動幅度大,造成產量與價格的不穩定,對農民與消費者皆是傷害。受到天候影響與政府未能作好產銷的管理,臺灣農產品價格經常出現暴漲暴跌的問題。單以民國100年夏天為例,市場至少就出現香蕉、木瓜、芒果、珍珠芭樂、蒜頭與雞蛋等農產品價格的巨跌。事實上,從歷史資料觀察農民所得物價指數年變動率的測度,我們可以看到農友與消費者經常會感受到特定農畜(禽)產品價格的飆漲或巨跌,反映市場價格的波動風險極高。
親民黨的主張
政府農業政策要具有永續發展的能力,要能符合生態、生產與生活的「三生」原則。目前臺灣面臨耕地破碎、水資源缺乏、農民老化與土地用藥過度等問題,對農業永續經營造成嚴重傷害,政府已到必須進行大刀闊斧改革的時候了。親民黨對臺灣的農業發展提出下列的政策主張:
農地分級管理,建立與生態條件一致的農業生產環境 因應自然環境變遷對臺灣農地的衝擊,政府應檢討全國農地的可利用條件,重新訂定分級農地的管理規則。規則內容除須符合自然生態條件,亦應考慮水資源的取得與運用,包括其與工業及都會人口對水需求的分配關係。政府應對農業用水井列冊管理,非有必要不應隨意掘井,以避免地下水資源的濫用,導致地層的下陷。
二、提升糧食自給率,並作好安全食品的把關工作 政府應積極提升臺灣農業的生產力,並要透過密集的宣導,鼓勵國人多食用本國的農產品以增加需求。政府並應作好安全食品的標準設定及檢驗的工作,從源頭就開始積極管理,一方面建立人民對國內農產品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成為支持國內農產品行銷國內外的屏障。
三、政府應全面調查農地休耕及棄耕狀況,並應提高耕地利用率 休耕政策增加整體農業經營成本,加上休耕地零散分佈,反而不利農業經營規模的擴大。政府休耕政策應與環境政策及農業轉型政策一併檢討,以提升環境與耕地的品質。政府應建立棄耕農地的回購機制,為農地尋找更佳的利用方式。政府應落實「農業發展條例」有關建立獎勵老年農民離農退休的制度,並建議採取多元化方式進行,例如,除以定期契約承租農地外,亦可以台糖公司發行可流通轉讓的公司債與準備退休老農交換農地。
四、逐步降低持有農地福利誘因,積極鼓勵農地作為農業使用 政府不宜對農地的不在地主與非農家地主提供休耕給付,或核准農舍興建,也不宜提供免地價稅等租稅優惠(棄耕地相同)。政府應鼓勵農地的不在地主與非農家地主將土地出租(售)供作農業使用。
五、設置國家級農業園區,提升區內環境與生態品質 除農地應分級管理外,政府設置國家級農業園區,並擴大園區內農場經營規模,例如1,000公頃,提升經營效率,以改善農家所得。園區透過環境與生態品質提升與創造節水生產條件,種植有機或環境有善的農產品,並建立完整的生產品質管理體系,以成為國人與世界信賴的品牌。
六、輔導小農走向精緻化農業,中小型農企業走向科學化農業生產 政府應輔導農業園區外的小農發展精緻化農業,中小型農企業則是科學化農業生產為主,例如植物工廠,以提升農產品質,並藉由產品差異化增加附加價值。小農亦可發展「樂活」體驗,提供都會族休閒機會,不但增加收入,並強化城鄉生活文化的互動。
七、建立有秩序的農業產銷管理,以保障農民基本權益 臺灣的農業產銷一直是困擾農民生計的最重要因素;生產過剩,農產品價格巨跌,而天災農損,農產品價飆高卻有盤商居間而無貨可銷。政府應全面落實管理生產項目及比例,並對配合的農民保障其基本權益,以維持供需平衡,降低價格波動幅度。政府應檢討農業產銷管道與生產融資安排,輔導農民生產行銷,以避免被大盤或中間商剝削。政府應強化儲藏設施,幫助農產品價格穩定,並開發食品加工產品,為農產品找出新的需求來源。
八、規範農舍建築要件避免土地破碎,並積極建設生活機能良好的農村環境規範農舍建築方式,避免完整土地被切割。政府應積極推動農村再生計畫,改善農村生活機能,以減少農民在自有農地建農舍誘因,並降低年輕人回流農村的障礙。
九、推動直接給付與農業保險(障)制度,以穩定農家所得 我國加入WTO後,維護農民生計已成政府的嚴峻挑戰,許多國家都採取與生產分離的農戶別所得支持(直接給付),以穩定農家所得。政府可學習國外經驗,並同時納入生產結構調整與改善生產品質等政策考量因素,對農戶別進行直接給付。農業生產受自然因素影響甚巨,無論數量或價格都易大幅波動,嚴重影響農家所得的穩定。政府應提供必要的災害保險,及能涵蓋生產成本的價格支持機制,以降低農業生產風險,穩定農家所得。
十、建立完整鼓勵年輕人回流農村的配套措施,恢復農村活力 農村人口老化影響農業的永續經營,故政府有必要提出讓年輕人回流農村的具體措施,而目前的「農村再生條例」的設計則是積極性不足。政府應提出全盤性的作法,包括:增設農業高職學校,由政府租地,交由農校作實驗農場或轉包給願意耕種的年輕人;提供年輕人下鄉生活體驗,並對有興趣定居鄉村的朋友,安排必要的居住及耕作事項,以及提供技術、行銷與融資等的輔導。
十一、重視農業生產農藥與肥料的管理,以創造無毒農業環境為目標
無毒的農業環境不僅可保障農民與消費者的權益,更是農業永續經營的基礎。臺灣應建立嚴謹的農藥與肥料的監測體系,並要重視農業使用農藥與肥料的情況,特別是要加強農民對農藥與肥料運用的知識。地方則應落實用藥與用肥的無縫管理,以確保農業生產環境的安全。政府要保證消費者飲食原料的安全,並應將相關訊息透明化,藉由社會力量共同監督人民「吃」的安全。政府應嚴格取締偽劣及走私農業資材,以杜絕在市面流通,並要檢討農藥販賣業者的養成與證照制度,建立農藥安全銷售的體制。最後政府應訂立農藥肥料減量指標,作為積效與農民直接給付的考量因素

十二、改制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成為未來建立國家退休金體系的一部分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應該與未來國家退休金體系結合,由基礎年金與職業年金構成。基礎年金與全體國民盡相同的義務,而職業年金則除政府補貼外,應在農產行銷的最終節點上,附加職業年金分攤應提撥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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