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怒] 高志鵬二審無罪 怎麼不見吱吱暴走譙法官?

作者: rote (ROTE)   2013-05-08 01:53:27
014這下爽了 找到了 找到了 找到曾經同事的高志鵬可以拿來當上訴利器了
這下 53.54台的名嘴們 會無視自由的報導還是轉移焦點呢?! Dochi~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20/today-p2-2.htm
涉賄 高志鵬二審判無罪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立委高志鵬和助理姚昇志兩人向國有財產局關說,協助民間企業承租並獲讓售公用
市場用地從中索賄,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一審法院判處高志鵬有期徒刑五年六月
,但台中高分院進行二審判決時翻盤,改判兩人無罪。
高志鵬及姚昇志(現已改名為姚糧鈿)受東豐閣股份有限公司之託,在二○○七年
三月間向國有財產局關說,讓該公司能先承租再獲讓售方式,購得坐落在台中市旱
新段第八○五地號國有土地。
高、姚兩人還邀約國有財產局官員到國會辦公室,由高志鵬當面向該官員請託。國
有財產局官員後來電告知,應可核定承租價購案,姚昇志即要求「東豐閣」分兩階
段付錢給他,第一階段支付二百萬元,姚昇志拿到錢後,自己留了一百五十萬元,
另五十萬元以「南投阿德」名義進行政治捐獻,作為高志鵬競選經費,事後也將此
事告知高志鵬。
南投地檢署依貪污罪將兩人起訴,姚昇志坦承犯行並繳回一百五十萬元,但高志鵬
則否認收取賄款,南投地院審理後,判處高志鵬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姚昇志二年
四個月。
兩人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國有財產局出租或讓售土地,非
立委職權範圍,高志鵬的關說無法發揮實質影響,就算高、姚兩人拿了業者的金錢
而關說,只是在品德上足以非議,卻未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兩人無罪。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3-05-08 01:57:00
一審五年半,二審無罪……高志鵬一定是二審前偷偷換黨證了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3-05-08 01:58:00
否則黨證論者要怎麼繼續跳針下去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02:01:00
附上連結比較好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02:03:00
話說 寫個南投阿德就能做政治捐款看來政治獻金是最好的洗錢方式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02:04:00
怎麼阿扁以前不用政治獻金洗錢呢?
作者: sunnysilver (米希阿斯‧薩爾奈)   2013-05-08 02:10:00
任何人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義捐贈或為超過新臺幣一萬元之匿名捐贈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02:29:00
那高志鵬怎麼沒有違反政治獻金法?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5-08 03:29:00
民進黨無罪是司法還清白,國民黨無罪或輕判就罪該萬死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5-08 06:43:00
之前不是還有人拿悲慘世界來惡搞014...人勒? 相同標準阿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5-08 06:58:00
譙了要寫信通知你來看嗎 zzz
作者: Fengyeh (會社)   2013-05-08 07:19:00
那樓上可以寫信給我們啊 XD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5-08 09:58:00
媽,我沒瞎,但是我看不見了.
作者: keita2277   2013-05-08 10:19:00
法院是民進黨開的(咦)?
作者: KOYOYO (K.O YO)   2013-05-08 10:38:00
幹! 這幾乎是一樣的案子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10:42:00
這就是黨證無敵啊~XD一審才五年多 二嬸又無罪 有誰跳出來貪污無罪的?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5-08 12:31:00
高志鵬:拿對黨證連七月都不必蹲
作者: AQAQ (7-11)   2013-05-09 06:09:00
拿對黨證連新聞媒體都不會報喔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5-10 05:02:00
民進黨前高官除扁外全部無罪當然入民進黨國民黨權貴除馬外全部有罪傻瓜才加入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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