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一下,我覺得林益世被判沒有貪污是正確的判決,貪污罪本來就很難
被定罪,不然貪污的人何止林益世,怎麼被抓到的那麼少,
就算林有貪污,沒有足夠證據就是無罪,這樣才是一個法制國家。
這3位法官的確是頂住了極大的壓力作出貪污無罪的判決,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都在指責這3位法官,不過恐嚇的部分判七年,
好像有點太重了吧,這部分的確有點意外,希望不是拿來補償貪污判無罪。
不過這3法官自請評鑑的確是高招,如果出來結果是這3位法官正確,
那當然最好,由現行制度來這個判決背書,
但如果評鑑結果是有問題,也可以操作成是受到輿論壓力,可以說是立於不敗之地。
為了怕被人誤會我是在暗貶這3位法官,我先說明一下我是覺得這3位法官有勇有謀,
這一點是值得學習的。
最後還是要再說一下這3位法官能作出貪污無罪判決,真的是有盡到法官應該的職責,
值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