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3-05-11 06:44:17照慣例先聽音樂:http://www.youtube.com/watch?v=lnnGCa0XjIg
關於這次的殺人事件,本人已經突破盲腸了,讓我解釋給你們聽:
關鍵只有兩個字:地點。
今天你菲律賓來我們中華民國領土殺人,就是他媽的欠揍,不能忍。
相對的,如果是我們漁民跑去菲律賓領土捕魚,就是我們不對。
那地點在哪?台灣媒體眾說紛紜,有的說鵝鑾鼻南方180海浬,有的說170,
我們用最短的來看:164海浬(約300km),164海浬在哪?
本人做的一張簡陋的圖:http://i.imgur.com/DjIqXvr.jpg
Itbayat是菲律賓最北方的領土,164海浬怎麼看,都在它和本島之間!!!
我不知道所謂的領海12海浬是怎麼算,不過這怎麼看都是菲律賓的領海內啊!!!
因此,菲律賓政府的說法,是站的住腳的,剩下的只是手法是否過當的問題。
讓我再用問題式的陳述來整理一下整件事邏輯脈絡:
1.您是否贊成外國漁民進入台灣本島與蘭嶼、澎湖等離島之間捕魚?
2.您是否贊成警察開槍攻擊拒捕之犯人?
如果您不是理盲而濫情,且邏輯一致的話,這次的事件您應該了解了。
後記:基於上述的理由,開戰是不用想了,對馬政府而言剩下的問題只是有沒有
guts去說服憤怒的民眾。整件事是我在看完BBC報導後想通的,全島陷入瘋狂
的情緒而沒人願意對事情的真相進行討論,實在令人驚訝。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5-11 06:54:00懶人包這麼快XD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3-05-11 06:54:00200已經快到他們本島了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5-11 07:06:00人家之前一劃劃到200 連臺灣南端都劃進去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5-11 07:07:00然後你在這邊計較「200 快到本島」?民國70年代的紛爭都忘記了就對了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5-11 07:10:00更正一下,人家把經濟海域劃到台中梧棲港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5-11 07:11:00所以不是南端是他馬的劃了半個臺灣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3-05-11 07:13:00你標準要一致喔如果我們漁民可以去那裡,那他們也可以來喔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5-11 07:13:00照你的「標準一致」就是他們來了打死不論是吧?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5-11 07:14:00所以你還是覺得沒搞定的經濟水域拱手讓人是應該
這案關鍵在菲自認為那地方是他領海范圍,所以有權動武。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3-05-11 07:15:00贊成我們可以打死他們就是贊成他們可以打死我們啊
作者:
CB400SF (Powered by HONDA)
2013-05-11 07:16:00所以我們打死他們了嗎?問題他們打死了耶。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5-11 07:17:00我的標準就是他們有種來就來,但是我們可以趕但是趕人沒必要用真槍實彈啊,打死是怎樣?然後我問你重疊的經濟水域你是不是就打算讓人了?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5-11 07:18:00出包是不是因為漁權沒談妥屁都不能放?
阿現在是政府說自己不對是吧?哪一個政府官員說的?說來聽聽?海巡未來因應此事件是可能加派護漁作業,未來
抑或某些人只是想看到一下我們的海巡船艦或是軍艦,去係爭海域打卡來看看?試問除非陳兵人家海巡港口外威逼人家交人,不然去
要不要改懷念一下195x年的國府海軍,還當起海盜來的直接海上軍艦對著人家民船不給過就不給過,硬要過就
整條連人帶傳帶貨抓,有沒有很過癮?問題是那種作為1.後來終究得到美國諒解 2.寫這段歷史的
也知道加上『當時身為國際棄兒的國府作風剽悍』的描述句今天的事一跟美國佬喬的怎樣還不知道,二台灣也不再是國際棄兒了
作者:
inkf (人一è—就腦殘 äººä¸€ç¶ å°±GG)
2013-05-11 08:34:00古有漢奸今有台奸
作者:
abckk (ヽ(゚□。)ノ)
2013-05-11 09:00:00專業反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