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 越界到底可不可以開槍?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3-05-14 18:05:16
部份網友一再強調就算怎樣怎樣,也不可以開槍......
事實是這樣嗎?法律是怎麼說的勒?
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
第七條 巡防機關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刀或槍:
五、 對涉嫌走私、非法入出國或違反其他法律之人員或運輸工具,依法執行
緊追、登臨、檢查、搜索、扣押、逮捕或驅離,其抗不遵照或脫逃時。
他人助其為上述行為者,亦同。
可以發現即使在進步的我國,光是看到海巡船就跑,就已經達成開槍的要件了。
那菲律賓的法律是怎麼寫的勒?全台灣沒半個人去查.......
提出這點不是在幫菲律賓辯護,只是在討論如此重大的公共議題時,基礎知識
的不足很可能會導致錯誤的結論,慎之!
作者: ufo15526368   2013-05-14 18:07:00
越界 被開槍 角色互換 台灣酸民說法又會不同了
作者: jokem (紅包)   2013-05-14 18:09:00
槍說不定是方天畫戟那種?
作者: hikki82119   2013-05-14 18:12:00
是先開槍,才有拒捕逃跑!
作者: ansontz (一一一)   2013-05-14 18:12:00
開槍也有分很多種吧
作者: hikki82119   2013-05-14 18:13:00
不過依照非本國籍漁應該也是用驅離那種方式吧!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3-05-14 22:09:00
管菲律賓的法律做什麼,我們修法,一進200海浬經濟海域的菲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3-05-14 22:10:00
律賓船一律擊沉就行了。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3-05-14 22:12:00
對於被劃進去的菲國小島,沒辦法開船也就只好請他自給自足
作者: ironct (江湖規距,九出十三歸)   2013-05-14 22:13:00
反正都是執法嘛。
作者: carbomd (dysphagia)   2013-05-14 22:56:00
這要看你越哪邊的界,像南韓越到北韓的話應該會被直接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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