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粗淺所學談一下這件事情
我方主張:菲律賓公務船於雙方重疊經濟海域(公海性質)槍殺無武裝之
我國漁民,應負國家責任
菲方主張:菲律賓在菲律賓經濟海域,與我國漁船發生衝突,過失誤殺
爭議: 1.菲律賓不承認我國有經濟海域
2.菲律賓認為我國漁船先衝撞
首先是第一點,縱使在國際通說的一個中國原則之下,仍然對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的非代
表性政府,有"事實上的承認",如此該政府仍可主張"舊國家(中國)"的事實上治權
所以我國政府主張經濟海域 , 就算國際是用一中原則 , 仍然是可行的
只是菲律賓 道歉及賠償 , 也可向"中國"的法律上代表政府中共政府為之 而已
但老美也不會同意他們這樣做
退步言 , 就算是菲律賓才有經濟海域 , 經濟海域性質屬公法 , 並沒有武裝對付非武裝
的任何正當性 , 菲國仍應負國家責任
次點 , 我國漁船沒有先衝撞 , 縱使有 , 對非武裝船開五十幾槍 , 顯然防衛過當
.................................
老美其實很想偏袒菲菲 , 因為中華民國政府爭到的 , 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爭到的
但是菲菲顯然有錯 , 中華民國政府到現在的行為也都並未違反國際法 , 美國也只能
放手看台灣跟菲律賓自己吵 , 畢竟當世界老大也不能凹太大
而且中華民國政府最後也只是爭個道歉賠償的面子 , 應該是不會藉此主張對我方有利的
經濟海域線 , 所以美國就不插手了
中國口頭支持 , 原因也跟現在國際法通說是 中國作為中共唯一合法政府有關
因為中華民國政府爭到的 , 中共也都能用 (但現狀當然會禮讓台灣政府)
目前就繼續做下去 , 等菲律賓的調查出來
若認錯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