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怒] 有沒有KMT執政,法院卻還是DPP開的八卦?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3-05-24 01:26:19
這則新聞真的讓我非常的震怒呀~~~~~~~~~~~~~~
剛看了2100了解了關於吳乃仁、洪奇昌賤賣台糖土地案的案情.....
發現這案的案情確實是很單純
簡單來講就是有一間春龍公司(負責人潘忠豪已經被關進牢裡了,因為再審昨天被放出來了)
長期跟台糖承租某些台中的土地來使用
潘忠豪跟洪奇昌還滿熟的
知道洪奇昌和吳乃仁都是新潮流出身彼此有交情
就拜託洪奇昌能代為關說時任台糖董事長的吳乃仁把土地賤賣給他
案情簡單來說就這麼單純一點兒都不複雜
事成之後潘忠豪也匯了一些錢給洪奇昌
洪奇昌用了10幾個人頭帳戶收了這筆賄款
人頭和帳戶都已經被檢方查得清清楚楚了
司法也都定讞了本來5月初吳、洪兩人就要發監執行了
他們竟然先使用遷移戶籍的緩兵之計爭取時間
然後台中高分院居然同意再審!!!???
就中華民國過去的司法史上這種案例是「非常非常罕見」的
(台中地檢署也公開聲明了,這種情形的太罕見了...........)
因為就司法實務上再審的門檻極高幾乎可以說是不可能
真是完全沒有天理啦~~~~~~~~~~~~~~~~~~~~~~~~
這種司法誰還能夠信任呀~~~~~~~~~~~~~~~~~~~~~
其實本案和林益世的案件有些雷同之處
都是商人(潘忠豪和陳啟祥)拜託立委(洪奇昌和林益世)去關說國營事業(台糖和中鋼)
只是一個是買土地一個是喬爐渣合約......
結果林益世一審被判7年4個月舉國譁然大家都一直罵判太輕了!!(我也覺得太輕了)
然後吳乃仁判3年10個月、洪奇昌2年4個月定讞要發監執行了還能逆轉再審??
然後完全沒人講話媒體幾乎不報導
政論節目中除了2100外沒有節目、名嘴在討論這件事情??
林益世7年4個月大家就罵翻天??
誰能告訴我這到底是什麼道理呀...............................
現在執政的不是KMT嗎......................
怎麼法院好像還是DPP開的................
看來DPP的黨證比KMT黨證實在是強太多了.............
都判決定讞了還能夠再審1天都不用被關,媒體、輿論也完全不會罵...............
補充司法實務上,想申請再審必須要有以下5個條件之1成立才行
1.包括原判決所憑的證物被證明是偽證或變造情形
簡單講就是證據是假的,此案並無此情形
2.證人的證詞、鑑定或通譯是虛偽不實
證人是假的,此案也無這種情形
3.判有罪確定者,是被人誣告、誣陷
請問一下吳乃仁、洪奇昌是被誰誣陷了??
潘忠豪給洪奇昌的匯款都很清楚,對價關係都成立了何來誣陷??
4.參與偵查、審判的檢察官、法官收賄瀆職
參與此案的檢察官、法官並無瀆職行為
5.發現新事實、新證據可認定應該判無罪
從判決定讞後到現在為止有任何新事證嗎??答案是沒有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5-24 01:34:00
其實有差 吳乃仁是台糖董事長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1:38:00
我昨天看到這則新聞也嚇到,這種理由居然能夠再審成功發回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5-24 01:39:00
整個民進黨就是湖人隊 阿扁就是Kobe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3-05-24 01:57:00
好離譜…這樣檢方能聲請說再審是違背法令嗎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5-24 02:03:00
應該勉強可以用5啦... 證據認定為失效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2:04:00
原po可以去查一下所謂的"新事實",實務上有不少討論和決議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5-24 02:04:00
雖然我實在對於這個存有很大疑問就是證據被認定失效 的確是可以算在新事實裡面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2:05:00
再審庭認為有"應納入自由心證但卻沒有納入的事實"是新事實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2:06:00
但老實說,我覺得這種狀況是法律問題而不是事實問題,該用非常上訴解決而不是再審,他們提再審是為了要不被發監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5-24 02:06:00
其實我忘了前陣子 有個最高法院判例居然用事實審而非法律審去推翻二審判決 我覺得好像最近法律有點超乎我認知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2:07:00
而法院也很配合的停止執行(超神奇),這是讓我嚇到的地方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5-24 02:07:00
阿...都是這一兩年的事情印象中三審幾乎是沒有聽過事實審的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3-05-24 02:10:00
是呀~~~1、2審才是事實審呀~3審一定都是法律審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5-24 02:13:00
就是前陣子有一個三審事實審的才讓我印象很深 但是剛剛可能關鍵字沒打好 找半天找不到 :/我還滿確定是這一兩年的判決 這次再審其實跟那次一樣怪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5-24 02:14:00
找到了 果然用自己id當關鍵字很好找 XD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5-24 02:15:00
本版#1H481wwj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3-05-24 02:52:00
花果山都不提咧 呵呵 果然是垃圾坑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3-05-24 07:43:00
推樓上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3-05-24 09:26:00
為何不能噓? 果然是政黑...沒人要來的版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3-05-24 09:39:00
樓上有對內容有意見嗎????
作者: prince (修紗窗紗門換玻璃)   2013-05-24 10:39:00
蔡正元說本案「再審」是他的功勞,你可以去他臉書嗆他啊。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5-24 11:32:00
"...沒人要來的版" 馬:這不是來了嗎
作者: jimmyliu1217 (魚先生)   2013-05-24 11:46:00
沒人要來的版又怎樣? 等到選舉時還不是689>609吱吱最好窩在花果山自衛 不要再出來危害人間了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5-24 12:11:00
主流民意版是要崩潰幾次?還是你要用2噓死別人XDDDD
作者: mhlee4u (Alan)   2013-05-24 13:23:00
吱八版一提到什麼審林益世的法官審過馬馬上就高潮噴汁
作者: mhlee4u (Alan)   2013-05-24 13:24:00
對三審定讞的還能再審完全不敢提,還證無敵咧...
作者: catfish0708 (catfish0708)   2013-05-24 20:24:00
吱:降才能幫014解套啊,k黨真是貪污大本營(下略500字)
作者: yevvi (yevvi)   2013-05-25 12:45:00
這只能說,國家司法制度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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