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3-05-24 01:26:19這則新聞真的讓我非常的震怒呀~~~~~~~~~~~~~~
剛看了2100了解了關於吳乃仁、洪奇昌賤賣台糖土地案的案情.....
發現這案的案情確實是很單純
簡單來講就是有一間春龍公司(負責人潘忠豪已經被關進牢裡了,因為再審昨天被放出來了)
長期跟台糖承租某些台中的土地來使用
潘忠豪跟洪奇昌還滿熟的
知道洪奇昌和吳乃仁都是新潮流出身彼此有交情
就拜託洪奇昌能代為關說時任台糖董事長的吳乃仁把土地賤賣給他
案情簡單來說就這麼單純一點兒都不複雜
事成之後潘忠豪也匯了一些錢給洪奇昌
洪奇昌用了10幾個人頭帳戶收了這筆賄款
人頭和帳戶都已經被檢方查得清清楚楚了
司法也都定讞了本來5月初吳、洪兩人就要發監執行了
他們竟然先使用遷移戶籍的緩兵之計爭取時間
然後台中高分院居然同意再審!!!???
就中華民國過去的司法史上這種案例是「非常非常罕見」的
(台中地檢署也公開聲明了,這種情形的太罕見了...........)
因為就司法實務上再審的門檻極高幾乎可以說是不可能
真是完全沒有天理啦~~~~~~~~~~~~~~~~~~~~~~~~
這種司法誰還能夠信任呀~~~~~~~~~~~~~~~~~~~~~
其實本案和林益世的案件有些雷同之處
都是商人(潘忠豪和陳啟祥)拜託立委(洪奇昌和林益世)去關說國營事業(台糖和中鋼)
只是一個是買土地一個是喬爐渣合約......
結果林益世一審被判7年4個月舉國譁然大家都一直罵判太輕了!!(我也覺得太輕了)
然後吳乃仁判3年10個月、洪奇昌2年4個月定讞要發監執行了還能逆轉再審??
然後完全沒人講話媒體幾乎不報導
政論節目中除了2100外沒有節目、名嘴在討論這件事情??
林益世7年4個月大家就罵翻天??
誰能告訴我這到底是什麼道理呀...............................
現在執政的不是KMT嗎......................
怎麼法院好像還是DPP開的................
看來DPP的黨證比KMT黨證實在是強太多了.............
都判決定讞了還能夠再審1天都不用被關,媒體、輿論也完全不會罵...............
補充司法實務上,想申請再審必須要有以下5個條件之1成立才行
1.包括原判決所憑的證物被證明是偽證或變造情形
簡單講就是證據是假的,此案並無此情形
2.證人的證詞、鑑定或通譯是虛偽不實
證人是假的,此案也無這種情形
3.判有罪確定者,是被人誣告、誣陷
請問一下吳乃仁、洪奇昌是被誰誣陷了??
潘忠豪給洪奇昌的匯款都很清楚,對價關係都成立了何來誣陷??
4.參與偵查、審判的檢察官、法官收賄瀆職
參與此案的檢察官、法官並無瀆職行為
5.發現新事實、新證據可認定應該判無罪
從判決定讞後到現在為止有任何新事證嗎??答案是沒有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5-24 01:34:00其實有差 吳乃仁是台糖董事長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1:38:00我昨天看到這則新聞也嚇到,這種理由居然能夠再審成功發回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5-24 01:39:00整個民進黨就是湖人隊 阿扁就是Kobe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3-05-24 01:57:00好離譜…這樣檢方能聲請說再審是違背法令嗎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2:04:00原po可以去查一下所謂的"新事實",實務上有不少討論和決議
雖然我實在對於這個存有很大疑問就是證據被認定失效 的確是可以算在新事實裡面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2:05:00再審庭認為有"應納入自由心證但卻沒有納入的事實"是新事實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2:06:00但老實說,我覺得這種狀況是法律問題而不是事實問題,該用非常上訴解決而不是再審,他們提再審是為了要不被發監
其實我忘了前陣子 有個最高法院判例居然用事實審而非法律審去推翻二審判決 我覺得好像最近法律有點超乎我認知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5-24 02:07:00而法院也很配合的停止執行(超神奇),這是讓我嚇到的地方
阿...都是這一兩年的事情印象中三審幾乎是沒有聽過事實審的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3-05-24 02:10:00是呀~~~1、2審才是事實審呀~3審一定都是法律審
就是前陣子有一個三審事實審的才讓我印象很深 但是剛剛可能關鍵字沒打好 找半天找不到 :/我還滿確定是這一兩年的判決 這次再審其實跟那次一樣怪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3-05-24 07:43:00推樓上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3-05-24 09:26:00為何不能噓? 果然是政黑...沒人要來的版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3-05-24 09:39:00樓上有對內容有意見嗎????
作者:
prince (修紗窗紗門換玻璃)
2013-05-24 10:39:00蔡正元說本案「再審」是他的功勞,你可以去他臉書嗆他啊。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5-24 11:32:00"...沒人要來的版" 馬:這不是來了嗎
沒人要來的版又怎樣? 等到選舉時還不是689>609吱吱最好窩在花果山自衛 不要再出來危害人間了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5-24 12:11:00主流民意版是要崩潰幾次?還是你要用2噓死別人XDDDD
作者:
mhlee4u (Alan)
2013-05-24 13:23:00吱八版一提到什麼審林益世的法官審過馬馬上就高潮噴汁
作者:
mhlee4u (Alan)
2013-05-24 13:24:00對三審定讞的還能再審完全不敢提,還證無敵咧...
吱:降才能幫014解套啊,k黨真是貪污大本營(下略500字)
作者:
yevvi (yevvi)
2013-05-25 12:45:00這只能說,國家司法制度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