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te (ROTE)
2013-06-03 00:12:54酒駕致人重傷或死 立委修法全都失職該死
立法委員的職責不就是修出符合時宜的法律
讓守法的人民遵守 讓不守法的人受到相對的刑罰
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 本就是該直接給與的刑罰就是無期徒刑和死刑兩種
為什麼立委們都不去做呢?!
管你幾年以上幾年以下 到最後不幸遇到法院的恐龍法官
縱使檢方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最後呢最後呢?!
曾醫師的離開 立法院的立委們都是隱形兇手 因為有你們所以酒駕人有恃無恐
喔 所以DPP的立委就因為少數而不跟KMT立委抗爭了?!
不管哪黨 只要當上了 人民就沒有任何制衡的力量 這才是這
國家制度上的問題不管哪黨 當上立委 除了表面演戲 底下利益都是一致的
表面表演給人民看我們互相制衡 實際上是利益共同體這個社會已經變立委專制化社會 投票民主只是好看而已
你可以自由發表意見 你可以投票 但你就是沒辦法動搖到他們權力的根本
必須把他們的權力分割出來 不能讓他們操弄民意 把持預算專制立法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6-03 01:15:00推成功逃回家躲兩天後就不該死了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6-03 01:16:00撞上曾醫師的太不幸 半途被抓包 否則回家躲兩天誰知有酒駕
作者:
wadersio (景行廳小弟)
2013-06-03 12:12:00要動搖立委的權力 就只有練三陰指 一本10元賣你
作者:
wadersio (景行廳小弟)
2013-06-03 12:13:00練成就是台灣之么
作者:
wadersio (景行廳小弟)
2013-06-03 12:16:00三陰指練不成沒關係 再練霸王色觸碰實體的力量 改變民主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12:25:00撞到路邊雜物不察不可以視為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