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在臉書看到蠻多人開始轉貼一則綠黨粉絲專業的貼文
內容是關於行政院通過的國安法修正案
http://tinyurl.com/kh63w99
內容如下:
白色恐怖重現 罵政府恐挨罰
就在大家被智材局的封鎖侵權網站轉移注意力時行政院偷偷摸摸的修訂國家安全法, 雖然
表面冠冕堂皇, 但是否傷害國安的判定標準主觀, 未來網路上批評政府的言論很容易被控
制, 可以隨意檢舉賺取獎金, 也隨時會被判定成傷害國安, 言論自由蕩然無存!
1.網路上的言論列入國家安全法限制範圍
2.檢舉危害國家安全人,有獎金,還可以保密
3. 授權各級機關訂立處罰機制。
行政院網站: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法務部、內政部及國防部會銜擬具的「國家安全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次:
一、揭示國家安全的維護及於網際網路必要範圍。(修正條文第2條之2)
二、為發揮防制境外勢力滲透,強化全民保防警覺,鼓勵民眾檢舉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增
訂給與檢舉人獎金及保護的規定。(修正條文第5條之1)
三、增訂各級機關(構)、軍隊及與整體國力有關之團體,實施保防工作的依據及保防工
作業務範圍、適用對象、類別、主管機關等規定。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保防教育與訓練相
關事項的規定、執行保防工作相關事項的辦法,以及違反執行辦法所定限制或禁止事項的
處罰。(修正條文第5條之2)
作者:
fox999 (fox)
2013-06-04 00:18:00說白色恐怖無限上網太超過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18:00要認真的話,國家安全法整部都是惡法阿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19:00怎麼突然醒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4 00:19:00#1HhBy1KX 新聞自己看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20:00第五之一條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違反第二條之一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誰來定義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
但我比較有疑慮的是像P大說的這會不會有被做擴張解釋到網路言論的危險呀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22:00所以我才說,這些人是突然醒了嗎?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23:00問題是這跟智財局的問題最大的不同,在於這得經過法院審判不是行政權可以恣意妄為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24:00但要司法權去決定誰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也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4 00:24:00等自由時報會被現有的國安法封起來 再來擔心吧 科科~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3-06-04 00:24:00綠黨不是管環保的? 跑來管法律做什麼? 還是這裡的綠代表DPP?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6-04 00:25:00台灣的綠黨是什麼德性 第一天知道嗎?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3-06-04 00:25:00綠黨反死刑是因為國際綠黨反死刑,台灣綠黨也必須跟,基本上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26:00不,全世界綠黨都這樣,程度強弱不同而已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3-06-04 00:26:00他們自己本身也很尷尬(至少在選舉時很尷尬)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27:00只有在有人判死、有人行刑才出來叫個幾句就跟民進黨最後都不提他們有台獨黨綱的事一樣啊
以前有同學說要投綠黨 我給他看他們主張廢死 最後就沒投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28:00國民黨也絕口不提自己黨章裡面政治不正確的部分,都一樣
5-1是民國85年增訂的,都實施十幾年了。如果像某些人幻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3-06-04 00:28:00說實話第一次有政黨票時,我是投綠黨,只是綠黨核心的那些人啊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嚨 他繼續唱著)
2013-06-04 00:29:00...... 整個爛掉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29:00第五條 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30:00管制區。這條不就總統開心隨便就能畫個管制區人民入出前項管制區,應向該管機關申請許可。移動自由咧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31:00國家安全本來就是一個所向無敵的超級大帽子,下面沒有一個真的沒有侵犯人權疑慮的,醒了嗎?
這種無線上網法比4G LTE什麼的還要先進好幾年啊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04 00:33:00這法令要過不困難,兩邊都還想執政,加上又有之前網戰的事
作者:
ginshop (照鏡子找去,看的到嗎?)
2013-06-04 01:11:00國家安全法主要是偵辦公務員通匪洩情.....
作者: rock1227 (鳳梨) 2013-06-04 10:37:00
反正我們習慣期待有賢君不會亂用法 就跟當初期待阿扁不會
作者: rock1227 (鳳梨) 2013-06-04 10:38:00
惡搞公投法一樣。 什麼都讓他過,再來相信他只會用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