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這是危害言論自由
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法務部、內政部及國防部會銜擬具的「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次:
一、揭示國家安全的維護及於網際網路必要範圍。(修正條文第2條之2)
二、為發揮防制境外勢力滲透,強化全民保防警覺,鼓勵民眾檢舉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增
訂給與檢舉人獎金及保護的規定。(修正條文第5條之1)
三、增訂各級機關(構)、軍隊及與整體國力有關之團體,實施保防工作的依據及保防工
作業務範圍、適用對象、類別、主管機關等規定。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保防教育與訓練相
關事項的規定、執行保防工作相關事項的辦法,以及違反執行辦法所定限制或禁止事項的
處罰。(修正條文第5條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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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媽的
PTT就最白色恐怖了 還靠北
一堆板規 可以限制你不可以說話 劣退水桶 不先靠北使用平台 (?)
當然人身攻擊除外啦 那就自找死路 北七 (言論自由不侵害他人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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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呢
有人說因為第 一 規定是網路言論
第二規定是檢舉人
第三規定是行政機關判斷餘地 與行政權立法
但是有些幹你媽的智障 鄉民(沒說誰喔 別對號入座 如果你是以下思考邏輯 那就是)
就會認為 哇塞 言論自由 加 檢舉人 加行政權判斷餘地與立法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