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立委高志鵬和前國會辦公室副主任姚昇志(已改名姚糧鈿),被控於2006年間協助中市東
豐閣股份有限公司向國有財產局中區辦事處,承租國有非公用土地,高從中收取50萬元、
姚收取150萬元,上午11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重判高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姚1年8月,
緩刑。可再上訴。
3.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611/184576/1
4.備註:
014 高志鵬
涉貪金額 6300萬 勝 50萬
判決 7年四個月 7年六個月 勝
有黨證也要看是哪一黨的黨證啊
果然顏色不對就是這種下場
※ 編輯: builttokill 來自: 114.46.198.122 (06/1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