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vitr (智慧才是力量)
2013-06-11 19:56:12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957253.shtml
衛生署近日針對市售禽畜產品進行動物用藥檢驗,3-4月間共檢驗100件市售禽畜產品,檢
驗結果99件符合規定,1件不符規定。這件不符規定的產品是「高屏羊乳營養強化羊乳」
,檢出林可黴素0.012 ppm,依規定不得檢出,目前衛生署已移請地方衛生局聯合農業單
位做後續追查。
衛生署表示,已立即傳真通知農業單位及抽樣衛生局。地方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
來源、殘留原因及其養殖環境是否遭汙染,如為養殖業者違法使用以致殘留,將移請農政
單位加強生產端源頭管理並依法處辦。
高屏羊乳係為一合作社組織,是政府立案的社團法人機構,有「GGM」羊乳標章認證。在
高屏羊乳網站中,介紹營養強化羊乳添加了奈米鈣及維生素D3。
被檢出含林可黴素 高屏羊乳提訴願
【聯合報/記者凌珮君/即時報導】
「高屏羊乳」今年二月時被高雄市衛生局驗出含有0.012ppm林可黴素,高屏羊乳是委託在
新營工業區的「辰穎公司」生產羊乳,台南市衛生局四月時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罰六萬
元,辰穎昨天已繳罰款,依規定繳款後可提訴願,辰穎今指出林可黴素是合法用藥,牛乳
容許量為0.15PPM,但羊乳沒規範,被解釋不得檢出,認為很不合理,因此提出訴願。
行政院衛生署則指出,林可黴素為中廣效性抗生素,急毒性低,每人每日可接受攝取量約
為0-0.03mg/Kg bw,換算60公斤的成人1天可接受攝取量為1.8mg,以本次檢出檢體計算,
60公斤成人要喝下150公斤以上的羊乳才會超過,但依據現行之行政院衛生署「動物用藥
殘留標準」,羊乳中林可黴素之殘留規定為「不得檢出」。
源頭管理啊 賴神!
這次比較好是1/100 沒像豆干之類一中就是好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