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ichie (taichie)
2013-06-12 15:19:41http://www.youtube.com/watch?v=f10OCHZ5LMA
雖然是很久以前的新聞了,不過我一直覺得對我衝擊很大
一開始小的也是覺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畢竟當初勞委會也不是
拿著槍叫那些勞工一定要借,說所有借錢的人都不知道這是要還的
是說不過去的。
不過在看了尤立委的質詢後,勞委會確實有失職沒有監督工廠提撥
資遣費和退休金,所以一開始就是勞委會該作為而不作為,導致後續那麼多的事情
但是回歸現實,白紙黑字的契約都簽了,也不可能說不認就不認
畢竟我們是法治國家(?),而且政府在法律面上能做的事情已經都做了
還是無法追討到可以還給勞工的錢(其實我一直都覺得冤有頭債有主,那些勞工
一人出個一萬塊,合起來去找討債公司幫他們去向雇主討債比較合理)
總之因為這個質詢,動搖了我原本的見解
版上高手很多,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是如何?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12 15:20:00勞委會本來想用募款的方式幫他們還掉這筆錢的
作者:
zxcvbbb ( )
2013-06-12 15:21:00辦黨證 然後跟廠商拿6300萬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5:48:00吱吱又出來崩潰惹XD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5:49:00就募款不要,一定要政府違法不跟他們討債,就堅持崩潰囉。
的確是與法有據~不過在怎麼說那些勞工相對起來 不但是弱勢,也是受害者,卻承受所有責任 所有損失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6:51:00弱勢不代表可以違法,當初勞委會可沒逼他們簽"借貸契約"
我也是納稅人 我的薪水就是我一家的生活費,工廠欠薪
沒資遣費 沒退休金,要經歷過才知道多苦,不要太指謫他們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6:52:00這應該是那些懶人包沒告訴吱吱的吧。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6:53:00他們真的是要還,本來也沒多得。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6:54:00他們在那個時代值得同情,但不表示他們是受害者。
抱歉~因為這文討論串 有時候會講到他們很難聽的話希望大家還是要知道 這社會還是有弱勢 還是有人生活困苦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6:55:00何況這些勞工有一半以上還了錢也沒臥軌,受害者?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6:56:00希望吱吱吱道,弱勢,不是一方通行許可證。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6:57:00這樣只會讓真正的弱勢,被這群嘴巴嚷嚷的弱勢給排擠掉而已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6:58:00文林苑、大埔,那些人都說是弱勢,可他們的地價房產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3-06-12 16:58:00
生活困苦有社會局的低收入戶的救濟管道,社會是需要靠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6:59:00一拿出來,這些在一旁幫忙崩潰的吱吱才算是弱勢吧。
作者: yellowshoes (i am a stranger) 2013-06-12 17:00:00
大家尊守通過多數人同意而訂立的法律跟規則才能運作的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7:00:00結果是這群22K吱在說這群幾千萬地主是弱勢,我咧OOXX
哀~去八卦版討論 區區區區亂罵 來這裡是滋滋滋滋亂罵好像都沒人想要認真交流政治立場比較重要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7:08:00無法面對,開始堅持崩潰惹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12 17:09:00本來就是要守法 沒人跟你扯藍綠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7:09:00大家都很認真的說啊,不過當吱吱想要堅持崩潰的時候那我們也只能歡樂欣賞惹。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12 17:10:00有弱勢不是發行政命令就能解決台灣人一堆把行政命令看得這麼神聖 視法條為無物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12 17:11:00乾脆給對岸併去算了修法可以 但是一堆鄉民事情原委都不明白亂吼有個屁用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12 17:12:00不要在那邊裝中立 這世界沒有甚麼中立的人 我自己就不是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7:12:00會明白就不會做吱吱、不會說沒人想認真交流惹。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7:14:00看吧,馬上就出來示範,就多崩一些吧,乖。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12 17:14:00我罵吱吱你就這麼激動幹嘛XD 你不是吱吱擔心啥鬼
作者:
askemm 2013-06-12 17:15:00示範堅持崩潰啊,重崩一次吧。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12 17:15:00我懶得認真跟你耗我學a大就好了幹嘛寫文章浪費我的時間
喔~我知道了,你認為我推文的口氣跟孜孜一樣?恩~冒犯到你 真的抱歉
可能我真的崩潰吧~謝謝,我下次推文口氣會溫和一點,抱歉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12 17:16:00ZZZ 我是歷史系的還在我面前說以史為鏡XDD
陳水扁也是法律系的啊難道因為我不是數學系 所以我的1+1不等於2?
這個問題這樣解沒有用。有用的話,當初台北市的健保補助官司就不會打輸了。說穿了當初會有健保補助款的問題,
不就是因為營業稅原本直轄市可以留成的,改制後變國稅就一毛也收不到,但直轄市還是得負擔境內公司員工的健保補助款,原有的財源不見了支出卻還是得支出,這樣的理由
講起來也是合情合理,但打上官司,這樣的跨法律關係主張在健保補助款的法律關係主張直轄市的錢因為稅制改變減少
卻講不過去。那這邊也是一樣,白紙黑字的是簽的政府跟關廠勞工的貸款契約,那邊政府有沒有督導廠主提撥什麼的那是另一個法律關係的事,無法用來在司法上主張我這貸款
不用繳了。這根本是兩碼事,所以勞工的官司也打輸就毫
不意外。比健保補助款的問題更嚴重的是這還不能跟補助款一樣修法解決....就單純貸款關係要修什麼法?修法變成跟政府貸款不用還?不可能的
作者:
taichie (taichie)
2013-06-13 01:39:00哈!我就是期待roxinnccu大出來回應一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