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酒駕新聞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6-18 23:22:56
http://tw.news.yahoo.com/撞死2兄妹-王專吉跪爬靈堂-100132458.html
撞死2兄妹 王專吉跪爬靈堂
中央社中央社 – 2013年6月18日 下午6:01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8日電)「我對不起你們」,酒駕撞死大學生兄妹的林務局職
員王專吉,今天2度跪爬到靈堂道歉,不過不被家屬接受。
今天中午王專吉和妻子在警方的陪同下到台東市立殯儀館,夫妻兩人一下車一邊哭喊「對
不起」,一邊跪爬到靈堂前,被害家屬相應不理。
夫妻兩人在靈堂前不斷的磕頭道歉,警方擔心被害家屬情緒失控在旁陪同;不過,兩兄妹
的父母親無法原諒王專吉的過失,要求警方「趕快把人帶走」,王專吉夫妻接著轉向家屬
跪求原諒。
由於媒體從警方處得知王專吉要前往靈堂道歉,趕到殯儀館,兩兄妹的父親吳旺洲以為是
王專吉通知媒體,斥責王專吉逕自對外放話、做秀,家人飽受傷害;吳旺洲說,若能還來
寶貝兒女的生命,寧願散盡家財倒貼王專吉。
兩兄妹的二伯說,事發後,王專吉一再對外放話賣家賣地都會展現最大的賠償誠意,這是
做秀毫無意義,對被害家屬而言更是一種傷害,絕不會原諒,現階段只希望警方能儘快公
佈相關側錄影帶,檢察官釐清案情疑點與責任歸屬。1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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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夫妻吵架喝悶酒-酒駕遭逮愁更愁-111629844.html
夫妻吵架喝悶酒 酒駕遭逮愁更愁
NOWnewsNOWnews – 2013年6月18日 下午7:16
記者郭政隆/嘉義報導
立法院於五月卅一日三讀通過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修正草案,酒駕處罰新制亦從13日
上路,過去酒測值達零點五五毫克,才構成公共危險,但新法已下修為零點二五毫克,如
果酒測值達零點一五毫克,並未達零點二五毫克,則是可處一萬五千元到九萬元的罰款,
對飲君子雖是一項很重的懲處,但還是有人依然故我,照喝照酒駕;日前嘉義市後湖派出
所巡佐詹世欽與警員詹啟煌執行凌晨巡邏勤務時,在嘉義市忠孝路與保忠三街口發現一輛
機車沿路搖晃不定,為免發生意外事故,巡邏員警因此將其攔下盤查。
當員警攔下時發現,該民眾成姓男子渾身酒味且一臉茫然,看到員警時並沒有為自己酒後
駕車的行為辯解,反而是在哭訴自己跟妻子吵架後,妻子都不理他,所以心情鬱悶騎車出
來借酒澆愁,並懇求警方是否可以幫忙勸其妻子跟他和好;這名成姓男子表明自己知道酒
後駕車的行為是不對的,但其實是因為心情差才會外出小酌一下放鬆心情,並非故意要酒
後駕車,員警雖然明白民眾的心情,不過還是得依法酒測並移送法辦。
後湖派出所所長林義朗表示,近日來酒駕肇事造成多人死亡的新聞頻傳,酒後駕車的行為
現今民眾已趨近零容忍,為嚇阻酒駕行為發生,立法機關並加重酒後駕車的刑責,呼籲民
眾切勿以身試法,確實遵循「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因為意外往往發生在酒
後駕車這個危險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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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酒駕撞傷路人-辯流汗有酒味-121536348.html
酒駕撞傷路人 辯流汗有酒味
中央社中央社 – 2013年6月18日 下午8:15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8日電)苗栗1名男子今天酒駕撞傷路人,事後竟辯稱自己體
質特殊,「流汗就會有酒味」;警方指「太瞎」,實施酒測後依法送辦。
有酒駕前科的54歲劉姓男子上午駕駛小貨車從苗栗市為公路左轉長安街時,不慎擦撞正要
過馬路的80歲老婦人,婦人遭撞後倒地不起,經送醫治療,有輕微腦震盪,手、腳也有多
處挫傷,幸無大礙。
苗栗縣警局苗栗分局北苗派出所警員接獲報案前往處理車禍時,聞到肇事的劉姓男子身上
散發酒味,經實施酒測達0.25毫克,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辦。
劉男堅稱沒有酒駕,先是要求喝水再測,結果仍有酒精反應;接著又質疑酒測器有問題,
員警也當場示範證明機器無誤,最後乾脆辯稱「因為體質特殊,流的汗總會有酒味」。
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的被害家屬見他死不認錯,氣得堅持提告。員警表示,取締酒駕多時,
還是頭一遭聽到這種無厘頭的理由,指這樣的狡辯之詞「未免也太瞎」,訊後依公共危險
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1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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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花蓮高分院法警長酒駕被抓-超過標準值被移送法辦
-114258876.html
花蓮高分院法警長酒駕被抓 超過標準值被移送法辦
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 2013年6月18日 下午7:42
花蓮高分院法警長「黃冠文」酒後騎車被警方攔檢,雖然沒有肇事,但酒測值高達0.47毫
克,依新制規定被移送花蓮地檢署,不過高分院一直到今天才得知,表示明天將召開考紀
會,調查懲處。
花蓮地檢署表示,黃冠文是6月14日晚上11點鐘,在花蓮市被警察局交通隊的員警攔檢查
獲,發覺他有喝酒因此進行酒測,結果高達0.47毫克,超過0.25需移送法辦的標準值,因
為犯後黃冠文的態度良好,也坦承酒後騎車,因此當庭飭回。
對於花蓮高分院的法警長涉嫌酒駕被移送,高分院表示事前並不知情,當事人也沒有主動
向主管報告,因此將召開考績會調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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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拒酒測-警-依現行犯逮捕-113335354.html
拒酒測 警:依現行犯逮捕
中央社中央社 – 2013年6月18日 下午7:33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8日電)警政署今天說,民眾若拒酒測,除開罰新台幣9萬元外
,並依現行犯逮捕,強制抽血後,再依公共危險罪送辦,立即實施。
酒駕加重罰則從13日上路後,據調查,有1成民眾遭警攔查,寧可罰9萬元規避刑責,也不
願進行酒測,對此,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17日邀集交通部、法務部、警政署開會研商。
警政署交通組規劃科科長劉振安表示,經昨天跨部會會議後,釐清相關爭議,並取得共識
,訂定「取締酒駕拒測處理程序」,從18日晚間開始執行。
警政署說,民眾行經酒測點遭警攔下,員警會依客觀情況判定駕駛能否安全駕駛,像是車
子蛇行、語無倫次、口齒不清、臉部泛紅等行為。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值勤員警會依指導、勸導和警告3個程序辦理,若
民眾仍拒測,除開罰9萬元並保管車輛,再依準現行犯逮捕,並強制帶回派出所抽血。
警政署說,若民眾仍拒絕,員警會向檢察官聲請鑑定許可書,經核可後,把駕駛人送往醫
療或檢驗機構採取血液鑑定,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1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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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酒駕大取締-移送1021件-110434515.html
酒駕大取締 移送1021件
中央社中央社 – 2013年6月18日 下午7:04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8日電)酒駕新法上路,警政署今天公佈全國取締酒駕統計數據
,截至17日止,取締1520件,其中送辦1021件、拒測145件。
警政署統計13日至17日全國取締酒駕數據,取締1520件,其中違規件數有352件、移送法
辦1021件、拒絕酒測145件、不依指示接受稽查2件。
警政署說,呼氣後達0.25毫克以上遭移送法辦的1021件中,其中桃園縣佔152件最高、新
北市有145件、高雄市140件、台北市94件、台中市91件。
警政署表示,拒絕酒測有145件,分別為桃園縣27件最高、台中市26件次之、新北市有21
件、台南市15件、高雄市14件。
警政署說,呼氣後0.15毫克以上未達0.25毫克違規案件有352件,其中高雄市有119件、桃
園縣44件、台北市31件、新北市28件、花蓮縣有25件。1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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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現在的酒駕新規很重嗎?
顯然很多人並不這麼覺得
所以應該還可以再重一點
作者: apaapa (阿帕)   2013-06-19 00:28:00
強雄表示: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3-06-19 00:31:00
馬幫博司法院長說 酒駕是故意殺人拉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3-06-19 00:36:00
樓上,所謂『現在公務員主幹是當年靠關係』的數據呢?
作者: cauliflower (菜花)   2013-06-19 01:39:00
沒在喝酒的人表示:亳無壓力
作者: philotu (這個時代的審美)   2013-06-19 01:52:00
Buda?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6-19 09:35:00
很多人不覺得很好啊, 這樣可以造成社會階級流動.再喝嘛!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3-06-19 14:44:00
拒絕酒測又肇事撞死人 還不是第一次 這種人真的死不足惜啊我們的政府最好就拿這個案例來給他死刑判下去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3-06-19 14:45:00
我實在想不出幹嘛要原諒這種混帳加三級 認為應該永遠與社會隔絕 你就安心的去地獄喝個夠吧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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