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簽ECFA之前 還有做過許多宣導 也舉行辯論會
然後才正式通過
這次的服務貿易協議 卻沒有經過相同的事前宣導
也沒有類似的辯論會等 只有兩會協商 就這樣簽了
會不會太快了些?
感覺起來這樣的協議 還是對於大資本的公司比較有利些
因為較大規模的企業 才比較有能力前進中國去做投資
但是許多小規模的個人企業 商店等
他們有能力與進來的中資抗衡嗎?這點令人頗擔心
連幾個偏藍偏統的媒體都不見得支持這次的協議
就更不用說想藉此大作文章的自由媒體了
還好看來立法院還可以再做審查 不至於照單全收
馬政府是不是現在因為是第二任 就不太想多做溝通
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