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捐髓事件 就跟撿到遺失物三成嫌多同道理

作者: ufo15526368   2013-06-24 21:38:12
超民粹的
三成改一成 東西掉了肯定是回來機率渺茫
========VS=========
現在還有某律師認為
捐髓應該立法 有去登記的應給予獎勵 如果不捐 就處罰
哇塞
法律系的這樣說 真是太威了
別人的身體自主權(最高位) 可以透過立法剝奪
超猛!
讚 台灣法學倫理教育絕對冠全球
=================================
周大觀基金會創辦人周進華認為,反悔的捐贈者想必有難言之隱,但「捐髓一滴、救人一
命」,建議立法院增修《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給捐髓者獎勵,並透過法律規範事後反悔
的責任。
周進華表示,對於捐髓者的反悔不能有強制力,也不能說什麼,但家屬由獲得希望再陷
入絕望,這種心情讓人很難過,他期盼捐髓者能有始有終完成善舉。
周進華在追思音樂會持著邵姓女童送給他的最後畫作和遺願「捐髓救人、天天快樂」,他
說「心裡很痛」。
周進華表示,邵姓女童是3年來第20位因捐髓者反悔而送命的血癌寶貝,希望是最後一位
,周大觀基金會也向大多數志願捐髓者致敬。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律師郭盈蘭表示,希望獲得支持比照歐美先進國家,增修「人
體器官移植條例」,對志願捐髓者若配對相符,應給予適當獎助權益,也應給予不能反悔
的法律責任。1020623(????????神職VS法律)
邵子柔因接受不完全吻合捐髓移植失敗,日前不治。
籲增鼓勵措施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小兒血液腫瘤科主任張泰琮認為,骨髓移植仍有風險,不宜立法強
制。立委趙天麟也不贊成修法強制捐贈,建議「可以增加鼓勵措施,讓大家更願意捐贈」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3-06-24 21:40:00
甚麼律師說的阿@@: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3-06-24 21:41:00
不過比較神奇的是...為啥慈濟又中槍??整個議題都轉去罵慈濟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3-06-24 21:46:00
因為慈濟有整個亞洲最大的骨髓資料庫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24 21:47:00
但慈濟是有什麼問題?還是只是想罵慈濟而已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1:56:00
他指的反悔 應該是那種 病人已經作殲滅治療的吧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1:57:00
你配對合 不捐 病人只是少一個希望 可是還能拖命等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24 21:57:00
反悔的也是個人自由意志,哪能這樣立法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1:58:00
反悔要有法律責任歐?那可能會嚇跑人吧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1:58:00
反悔有兩種啊 看在什麼時機 如果是後者 等於是害死人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6-24 21:59:00
但那個也不能怎麼樣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1:59:00
就好像 你說好要送人家一顆心臟 人家已經拿出壞的了你才說 喔 我不想送了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1:59:00
用不作為犯嗎?保證人義務也稱不上啊.....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00:00
能不能立法罰 還可以討論 但是害人直接死這條是確定的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00:00
這種只能民事贈與契約講講 一開始可以搞附款來後悔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01:00
當然 就法律上 害死人不一定都會罰 例如認定過失之類我是覺得 反悔的時機點不同 應該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02:00
不過 這次的案例 該說他太衰還是太猛?? 有兩個全合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02:00
你只要有磣罰機制在 我想一開始會想捐的人會減少許多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03:00
因為實務上 也有器官捐贈者 家屬死後反悔 說不能毀屍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03:00
我幹嘛要作自己後悔還要負法律責任的事......乾脆都不做 也不會有什麼後不後悔的機會了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04:00
現在問題是 患者開始跑程序 不就 就會有"實質損害"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05:00
我比較在意的是 跑程序之後 造成實質損害後的問題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05:00
所以啊~你懲罰了之後 我也不用浪費時間去跑程序了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06:00
一開始我就店店三碗公 還給你測合不合勒......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06:00
其實這樣也好 省得給人家希望 又讓人家掉進地獄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07:00
是歐?用誘因機制降低後悔率 比用懲罰降低捐贈意願好吧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09:00
用誘因的話 接下來 就會有器官買賣了是說 現在血還能賣嗎? 以前台灣有血牛這種行業 現在咧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10:00
捐血有誘因機制啊~抽獎拉 日本還有送同人商品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10:00
如果開放骨髓可以買賣 那麼 登記的人一定馬上變多 XD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11:00
如果你要把制度設計成那麼極端的話 那也沒辦法囉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11:00
血一輩子可以捐很多次啊 骨髓和血 不能比吧??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12:00
制度都可以處理的事 沒必要用到懲罰這種零和的結果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12:00
除了能賣錢之外 我實在想不出更好的誘因 送牛奶餅干嗎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13:00
我比較從性惡角度出發 我相信一定會有 為了要錢 等作殲滅治療後 才後悔 開始喊價錢的人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13:00
你家人自己要出錢買收捐贈者 只要不違法 那有不妥?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14:00
那私底下的行為就變成私法契約 不為公序良俗即可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14:00
我只是突然想到 如果血還能賣 那 骨髓是不是能比照啦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15:00
所以啦 如果說用誘因機制 那就真的只有透過買賣了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15:00
完全無助於提高捐贈機率 我想也不是這捐贈相關的初衷吧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16:00
因為 骨髓在性質上 更接近於血 而不是器官台灣不允許器官買賣 但是能不能允許骨髓買賣??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17:00
家屬要用私法交易 不為公序良俗跟法律就OK啊~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17:00
所以問題就是 骨髓買賣 有無違反公序良俗??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18:00
只是要政府方的公法上面要設立怎樣的誘因或遊戲規則你覺得有嗎?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19:00
我不用交易 我用好幾個私法上的契約行為分割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19:00
公共秩序是一定沒有啦 善良風俗......這我也不敢說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認證通過)   2013-06-24 22:20:00
就台灣這個社會來講 善良風俗.........太浮動了......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24:00
關於這個就不會浮動啊~捐血送東西不就是兩個贈與契約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25:00
如果是器官那的確需要討論~不過骨髓性質跟血液比較接近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4 22:29:00
不過家屬與捐贈者的私下交易不是政府該管的重點而是在公法上能不能弄個合理的誘因機制降低後悔率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6-24 23:57:00
先別說法律甚麼的 這離人民太遙遠了 特別是台灣法學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6-24 23:58:00
的天馬行空程度 ; 有興趣的可以去找 Dr. HOUSE 來看豪斯醫生曾為了救一個白血病患者 違反對方同意硬取骨
作者: kreuzritter (Sundance Kid)   2013-06-24 23:59:00
髓救人 (還是未麻醉下) 到底哪個才是正確的根本沒個準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25 00:07:00
討厭慈濟 不過這件事情我覺得只是家屬運氣不好那是台灣人的價值觀還沒有開放到熱心去捐這種東西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6-25 00:08:00
厄瓜多法律還規定國民死後是強制(可以簽屬不同意)捐器官
作者: sunnysilver (米希阿斯‧薩爾奈)   2013-06-25 03:07:00
以看到的新聞 看起來是通知配對成功時說不想捐
作者: sunnysilver (米希阿斯‧薩爾奈)   2013-06-25 03:08:00
我是覺得用"反悔"不是那麼精確同意加入資料庫跟同意要捐贈還是不太一樣
作者: sunnysilver (米希阿斯‧薩爾奈)   2013-06-25 03:09:00
這次是 資料庫裡明明有完全吻合的人 還兩個!結果居然兩個都不捐...
作者: sunnysilver (米希阿斯‧薩爾奈)   2013-06-25 03:10:00
看到希望又跌入失望的深淵......
作者: silveryfox99   2013-06-25 09:41:00
看完只是覺得連建檔都不要﹐個人生命個人顧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5 09:46:00
是啊...如果不想捐還要懲罰 那誰要去建檔?下屬輪歐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6-25 09:47:00
好在趙委員腦袋相當清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