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依據馬關條約取得台灣,因為後來廢除不平等條約,所以是不合法的,中華民國沒必
要承認日本是合法取得台灣,對吧?
英國透過不平等條約取得香港九龍,謝大寧版的歷史課本裡,會不會寫到1943年中英廢除
不平等條約以後,英國又竊佔香港九龍54年,直到1997年才歸還中國?
而葡萄牙竊佔澳門400餘年,直到1999年才歸還中國?
等等!英國跟葡萄牙是是把香港跟澳門歸還給中華民國不承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謝大寧
版又怎麼解釋?怎麼「照顧中華民國國格尊嚴」?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3062400385.html
自編歷史教科書的際遇
2013-06-24 01:28
中國時報
【謝大寧】
馬總統就職以來,文史教育去中國化愈趨嚴重。杜正勝的同心圓史觀,吳敦義任行
政院長時在立院背書,這一史觀不折不扣已成台灣共識!
同心圓史觀是台灣和中國沒什麼關係,因某些歷史因素,台灣總被外來政權統治,
包括荷蘭、西班牙、鄭成功、清廷、日本以及中華民國政府。民主化後,台灣才脫離外來
政權統治的命運。所有外來政權中,清朝不曾積極治理台灣,國民政府則以白色恐怖對待
台灣,是日本把台灣帶向現代化。
不忍讓下一代接受這種扭曲圖象,我們以最克難方式投入高中歷史教科書編寫工作
。
依規定我們在今年元月準時送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查,但送後三個月,沒有音訊。詢
問後,四月要我們前往國教院召開「溝通會」。我們試圖修正史觀敘寫方式的幾點努力,
審查者「敏感」地抓出來。
從召集人至國教院官員都強烈要求我們不可用「明鄭」,他們咬住課綱用語就是「
鄭氏統治時期」。我們說鄭成功自己都奉明為正朔。他們說課綱乃是爭議後妥協的結果,
如不照寫,就會引發社會爭議。國教院楊主任說,如果國教院通過「明鄭」用語,「明天
就會有某家媒體以此來攻擊國教院」,不可以就是不可以。有些版本把鄭成功政權寫成「
東寧王國」,不管荒不荒唐,國教院沒反對。
有關「台灣逐漸成為以中華文化為主體的社會」,國教院審查意見:「整體而言,
課文似乎過度強調台灣以中華文化為主體之結構,此一論述具爭議性,請再加以斟酌」。
錯在哪裡?有何爭議?某委員說,課綱要求的是要表現台灣文化多元性,否則就會「引起
族群之間的爭議」。我們回說沒有忽略交代外來文化,以及融入台灣文化中的原住民文化
內涵,只是強調在多元文化內涵中,有種主從關係。會引起什麼族群爭議?閩客?閩客不
正是中華文化的一部分?
書中提到馬政府外交休兵,獲得對岸善意回應,這是馬總統自己的講法。審查意見
說這「不是事實」,要斟酌修正。提到陳水扁家族貪汙,引起紅衫軍運動,審查意見說「
歷史尚無定論」,要斟酌修正。提到有「許多」台灣婦女被逼迫從事慰安婦工作,審查意
見要刪「許多」兩字。
審查委員最在意的是「日據」用詞。他們說,若不承認日本據台的合法性,則連中
華民國政府統治台灣都沒有合法性。我們援引課綱所說「單元、主題及重點之標題,編者
可以參考或重新設計,不必完全援用」,審查小組何來權力非要我們根據課綱用語不可?
審查小組召集人說:「如果貴出版社堅持要用日據,這一點本委員會照我們的職責是沒有
辦法同意的」,他說「我們委員會的職權是說,你要用日據,我們就不准」。
從中華民國公民的角度,《馬關條約》乃是不平等條約,中華民國的歷史義務就是
要廢除不平等條約。何況二次戰後,日本在中日合約上已正式放棄從《馬關條約》開始從
中國所侵奪的一切利益。我們尊重日本曾統治台灣的史實,但從中華民國的角度,為何非
得承認日本統治的合法性不可?我們未依課綱「日治」寫法,逕改為「日據」,以照顧中
華民國國格尊嚴,也符合一字定褒貶的春秋大義。
我們的下場是重編,今年已無機會進入教科書市場,金錢損失不論,學生還得被一
邊一國史觀荼毒,社會卻毫無平衡聲音。(作者為佛光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