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什麼叫消費 什麼叫要真相

作者: olg (yuan)   2013-07-21 20:20:20
洪仲丘被操死是事實 人不會自己中暑或熱衰竭死掉 一定是被操練到超過身體負荷了
最好的情形下 影帶還原 一清二楚 最壞的情形是 影片救不回 怎麼操死的不知
但怎麼操死的不知 人還是死了 不會因此就沒罪
誰操的 誰下令的.... 一查就知..... 影像救不回也不是就脫罪了
洪仲丘的案子 好查的很 其它的就只是趁機內鬥而已
至於什麼莒光薄 什麼范佐憲有沒有經營副業..... 嘆....這沒有疑問的
就是軍中的人事內鬥了 然後某些個名嘴自甘成為打手而已... 負責延長戰線
(不提醒一下 你當人家的打手修理敵人 有一天人家會找回來的...
內鬥如果沒有 你來 我往 就不叫內鬥....如果某名嘴以後被賣掉...
你也不要怨...因為別人今天借你的手殺人 出來混 該還的絕對要還..)
這就只是在消費洪仲丘的死而已..... 做人 要積點功德
你要爆料....ok 但請說明 和洪仲丘的死無關 但軍紀要整頓 這樣個比較師出有名
作者: ufo15526368   2013-07-21 20:21:00
今天進度居然是莒光簿 有夠好笑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22:00
當然好查得很 把監視器河蟹吞下去就會有結果了但沒真相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23:00
怎麼會沒真相 出事時現場負責人知道 死者的醫院病歷也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24:00
現場負責人為死者的症狀、死亡負責 這就是充分的真相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24:00
范佐憲很難被定罪 除非能舉證542的士官命令269的緊閉室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25:00
難道要查到紅做了幾個伏地挺身 從要求到給水隔了幾秒 才教有真相? 還是沒把462旅的人拖進來就是沒真相?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25:00
戒護士操兵~~~不然 戒護士恐怕要扛全責~~~~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26:00
就是沒辦法確定542的士官命令269的戒護士操兵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27:00
269旅的旅部連與542旅的禁閉室又交流密切?搞不好從未見面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27:00
台灣現在沒有旅是4開頭了 要找人討論前先把情況弄清楚吧zzzZZZZ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30:00
問題不在於該不該 而是有沒有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31:00
洪軍中同袍指稱說 范回到連上自稱跟269的都很熟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32:00
范有沒有唬爛 這中間有沒有其他因素在 都是值得追查的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33:00
你如果只想要知道做幾個伏地挺身 給水隔幾秒 那確實可以結案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38:00
很熟又怎樣?269旅的人會不知道搞出人命當然要負責 被追究?542旅的人要269旅的人操死人 269旅的人就乖乖聽話?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39:00
頂多542旅的說要多關心一下 也沒有任何約束力 269旅搞出人命當然是269旅的人要負責 542旅的說過什麼話都無關緊要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40:00
共犯也沒有約束力啊 照你這樣講可以不用罰共犯了 ZZZzz說要多關心一下 怎麼關心 怎麼說的 這些都要查清楚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41:00
還是聽不懂?通常刑案的共犯是有"不會被抓"的前提 才可能有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41:00
甚麼都沒查就先說范完全脫干係 會不會太武斷了?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42:00
這種事情 沒有白紙黑字的話很難舉證~~~~~~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42:00
當自己的責任100%跑不掉時 誰會聽外人"建議"然後搞出事被處分? 早就說洪案就算沒鬧大 最慘的也是戒護士 別當人白癡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42:00
so? 也有可能范有交代要特別關照 結果關照到意外出人命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43:00
那就算范沒有蓄意謀殺 難道沒有蓄意虐待之類的問題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43:00
然後呢? 完全沒有管轄權的外人說一句話就乖乖操死人的戒護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44:00
現在就是范沒殺人 所以相關刑責就都不用查清楚就是了?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44:00
判決結果可能是 戒護士業務過失致死 旅長.政戰主任.連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44:00
士除白癡或不想活 找不到其他理由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45:00
用多少力操當然是戒護士自己的自由意志來決定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46:00
戒護士賣學長個人情 多給禁閉室的人一些磨練 理由很充分假定真的有這種事發生的話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46:00
戒護士出力不當出人命 是戒護士直接責任 及其長官督導不周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47:00
是范 有沒有可能是其他長官? 誰知道?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47:00
是啊 如果戒護士及542旅的都沒想要出人命 那就沒有殺機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48:00
也就是沒有蓄意殺人的可能性 那意外殺人或致死是沒有共犯因為根本就沒有犯意啊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48:00
戒護士操兵的手法應該是歷屆學長教的~~~慣例~~~上法院會被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49:00
打槍~~~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49:00
意外致死的畫是沒有犯意 但叫唆加重操練份量沒有犯意?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50:00
絕對有不當體罰等相關法條可以判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50:00
不當體罰能罰到旁邊喊燒叫好的542旅大魔頭?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52:00
叫唆? 要有證據來舉證阿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52:00
所以才說要查啊 現在是有人說根本不用查就可以結案了耶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53:00
證據難道不是查出來的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54:00
說查就查? 是不是該查一下我YURIAKI有沒有教唆操死洪?調查也是要有方向的 但是洪案死人本身的責任歸屬 就是戒護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54:00
爆料方向錯誤 這樣會變成戒護士要全扛責任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55:00
士意外殺人 而542旅一推程序違法 還有什麼要查的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55:00
范左線明顯違反規定就是為了想把洪送進禁閉室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56:00
你YURIAKI有為了想把洪送進禁閉室違反規定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56:00
把洪送進禁閉士 仍不構成殺人犯意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57:00
誰跟你殺人犯意 我都講了意外致死的話是沒有犯意了但不代表這種關說如果存在的話沒違反其他法條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57:00
違法送人進緊閉室 跟 緊閉室操兵操死人 是兩件事 要建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0:58:00
加重操練份量是罪? 教唆加重操練是罪?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0:58:00
連接~~~~~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0:59:00
你自己去翻翻軍事刑法 不當體罰該怎麼判吧掛紅旗還把人派出去操到出事不是罪? 哈哈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1:00:00
事發不是在室內? 室內才有監視器問題不是嗎?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1:01:00
事發之前從沒在外面操過? 從來沒有掛紅旗還不休息操課?確認查有不當體罰事實就可以罰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1:01:00
那就要證據啦 指控者該提出證據不是嗎?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1:02:00
要證據就要查啊 不然呢?全部跳過去通通不要查 怎麼會有證據?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7-21 21:03:00
呵呵 新聞沒報就是沒查是嗎? 趙天麟找來爆料也沒說有紅旗室外操課的狀況 而就算有 也與范陳連不上關係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1:03:00
呵呵 新聞沒報你就知道有查了 那不是比我還厲害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1:05:00
跟范陳有沒有關係 就是要查清楚的部分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7-21 21:06:00
當然 就像rommel1講的一樣除非戒護士自己坦承否則很難查但是呼籲通通跳過去可以結案了是哪招...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1:07:00
不同旅 要舉證很難~~~~~~~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3-07-21 21:09:00
我當兵時 不同旅不同單位都不鳥對方的...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3-07-21 21:43:00
有人電視看太多,你們和這種人認真什麼?XDDDDD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3-07-21 21:45:00
戒護士坦承XDDDDD沒錄音等等的證據,最好法官能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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