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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名嘴尤可恨 但人多不知
【聯合報╱林保淳/文化工作者(台北市】
2013.07.22 03:08 am
曾經有人說過,「名嘴」是台灣三大禍害之一,蓋此輩或持特定立場,或欲出其鋒頭,或
貪其通告費,無所不談,無所不論,儼然一副「萬事通」的架勢;尤其是有關羶腥色的議
題,往往罔顧真相,夸夸其辭,以譁眾取寵、博得聲名與利益。社會上厭煩此輩的無風作
浪,早已深惡痛絕,故列為三害之一,良有以也。
這主要是指電視媒體上的「名嘴」,其弊已人所共知。但是,還有一種「名嘴」,充斥在
網路之中,此輩亦如同電視名嘴般,閒來無事,即在PTT、臉書及各大電子報的意見欄中
,針對某事某案,大放厥辭,而往往捕風捉影,任意褒貶。有些人更為獲取聲名,不惜以
訛傳訛,甚或捏造謠言、傳聞非實。
電視名嘴猶可指名道姓,接受社會批評,且其行徑有缺,亦難免疚愧於心,偶爾也會收斂
一下,尚非大惡。而「網路名嘴」,多數隱身於暱稱之後,隨興臧否,信口雌黃,既無所
約禁,又不必負言責,且自意自必,皆自以為是狄仁傑、包青天再世,怙惡而不悛,遂使
得網路謠諑勃興,再經由輾轉傳貼,四處竄流,全無衡情論理、推己及人之恕,令人觸目
而心驚。前此有關外勞便當之事,即可窺其為禍之大。更嚴重的是,台灣的電視名嘴及傳
播媒體,因循怠惰,每自網路中擇取素材、議論以當「新聞」,惡性循環,更不知將伊於
胡底。
套句《老殘遊記》裡論清官之害的名言(實原於李贄):「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
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剛
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電視名嘴可恨,人人知之。網路名嘴尤可恨,人多不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