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angrs (自強號柴聯車)
2013-07-23 23:02:55士官依法當然是不能關「禁閉」,
士官的類似懲罰叫「悔過」。
名稱雖然不同,但骨子裡還是一樣的。
士兵的「禁閉」懲罰規定在陸海空軍懲罰法第17條,該條規定為:
「禁閉:除作戰訓練及差勤外,於禁閉室行之;其期間為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 」
而士官的「悔過」懲罰規定在陸海空軍懲罰法第16條,該條規定為:
「悔過:於悔過室內行之,除作戰訓練及差勤外,不得外出;其期間為一日以上、三十日以下。」
在制度上,本來士官與士兵的懲罰就是類似的,
「禁閉」跟「悔過」在法律上所用的文字也極其類似,
在實務上一向也把二者同等看待,
士兵的「禁閉室」跟士官的「悔過室」,一向也都並設在一起。
在制度上士兵與士官的界線本來就很模糊,
義務役的士兵入伍後只要被選入幹訓班或學校受訓就可以成為士官。
以前師級單位都自設幹訓班,各師所需的士官除少數士校畢業的常備役士官外,
基本上大多數士官都是由各師自設的幹訓班培訓。
精實案實施之後,才有所謂的「校選預士」,
但事實上還是由應徵入伍的常備兵中選訓轉服士官役,
士兵要轉成士官其實一點都不困難。
自稱法律系畢業的,發文前至少應該先瞭解一下法律條文規定,
不要連法律條文都沒看,就出來發文。